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搜索
CDD 新欧洲留学

好久没上战法了,发个投票,新婚姻法解释

51
回复
4509
查看
  [ 复制链接 ]
头像被屏蔽

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2011-8-15 04:36:04

新浪微博达人勋

根據新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劃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新婚姻解釋(三)第十條對婚前購買的房產分情況做了具體的劃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劃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門,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劃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ligangoicq
2011-8-17 05:43
为什么是繁体? 
2011-8-15 04:45:1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婚姻法。。。怎么都感觉和自己无关。。。

补充内容 (2011-8-15 08:13):
婚姻法会对这种事情有影响么?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1/08/14/1444403.html

补充内容 (2011-8-15 08:18):
视频中挺幸福的:http://news.67.com/files/2011/7/29/279571.shtml
2011-8-15 07:09:5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没有打酱油通道吗~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1:05
木有,不好意思,因为没有公开投票人,所以也不涉及隐私问题,所以如果没有意见,路过即可,没必要非得提个酱油瓶逛街吧!嘿嘿 
2011-8-15 09:29:48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无所谓,对我毫无影响,国内的房子都空着,也没什么机会回去住
个人觉得新婚姻法应该再增加一些对无过错方离婚的保护,(比如法国会给弱势配偶的PENSION ALIMENTAIRE,然后也会给配偶在离异后一定时间的居住权,还有对婚内出轨方对情人小三的财产赠予的处理(比如妻子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被侵吞的夫妻财产,有权起诉小三请求精神赔偿,法国是可以的),对双方在正式离婚的前一年所做的财产转移宣布无效,让离婚成本增加,这样才是负责的法律
2011-8-15 10:25:2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因为现在很多年轻女孩是以男方财产房子为目的结婚,结了又马上离。

所以我比较赞成这个法规

话说如果真心相爱,何怕分不到房子什么的?
2011-8-15 10:51:2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lili-chou 发表于 2011-8-15 10:25
无所谓,对我毫无影响,国内的房子都空着,也没什么机会回去住
个人觉得新婚姻法应该再增加一些对无过错方 ...

高法有解释,对于小三的馈赠,原配是有权要回的!不过离婚成本确实比较低,特别是有钱有势的一方,还亟待改进。不过相对而言,是一个洗涤用条件代替爱情为择偶观念的一个机会。
2011-8-15 11:04:2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softtimur 发表于 2011-8-15 07:09
婚姻法。。。怎么都感觉和自己无关。。。

补充内容 (2011-8-15 08:13):

噢???为啥呢? 你那网址 可能屏蔽了 我国内打不开
2011-8-15 11:06:31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泪水的季节 发表于 2011-8-15 10:51
因为现在很多年轻女孩是以男方财产房子为目的结婚,结了又马上离。

所以我比较赞成这个法规

关键是,结婚不是奔着离婚去的,如果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本身就需要承担婚姻的社会责任,比如孝顺双方老人,比如工作分担分担另一半负担,还比如合理的分配家庭财产要以家庭而并非个人利益为考量。如果只考量利益因素而结婚。。。那迟早出问题。因为人的贪欲是无限的,而且绝大部分人不懂得珍惜和感恩的道理。
2011-8-15 11:10:19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此法只对想靠结婚获得某些物质的人有影响!对于没有此想法的人,此法屁事都没有
还有LZ 你忘写了 此法对于小三,老婆有权收回老公给小三的所有财务 ,这条可完全是照顾女性的
雅歌
2011-8-15 14:34
这怎么叫“照顾女性”,共同财产一方私自支配去破坏婚姻,本来就应该追回啊。 
天优子edmond
2011-8-15 14:03
恩 谢谢提醒!加上 
2011-8-15 12:04:54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天优子edmond 发表于 2011-8-15 12:04
高法有解释,对于小三的馈赠,原配是有权要回的!不过离婚成本确实比较低,特别是有钱有势的一方,还亟待 ...

的确是,记得我以前好像看谁说他有个朋友是律师,就接离婚案,那些男的都是赶紧把财产转移了然后找律师问怎样能让老婆净身出户或者怎样付出最低离婚代价的办法,这种人太让人鄙视了,而且国内真的不少
我家有个亲戚也是天天接离婚案,说特同情那些女人,可是真是没办法
2011-8-15 12:41:0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lili-chou 发表于 2011-8-15 12:41
的确是,记得我以前好像看谁说他有个朋友是律师,就接离婚案,那些男的都是赶紧把财产转移了然后找律师问 ...

赡养费方面的条款也应该修订一下,否则太不公平了。
2011-8-15 14:37:4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酱油通道呢????
2011-8-15 14:39:0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lili-chou 发表于 2011-8-15 10:25
无所谓,对我毫无影响,国内的房子都空着,也没什么机会回去住
个人觉得新婚姻法应该再增加一些对无过错方 ...

国外都是夫妻俩抢孩子,国内,公的禽兽太多
2011-8-15 14:41:3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lili-chou 发表于 2011-8-15 12:41
的确是,记得我以前好像看谁说他有个朋友是律师,就接离婚案,那些男的都是赶紧把财产转移了然后找律师问 ...

这种人渣很可恶,把男人的脸都丢光了!不过话说回来,我一直相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人妻做的真的那么好,老公在家里能够把外面的疲劳和委屈得到休整和安慰,也不会轻易放弃这么天然的良港而再去外边经历风浪的。
多啦C梦
2011-8-15 19:14
其实有恶心的男人的。有些时候哪怕你做得再好。他该找小三还是找小三。。。人是很复杂的动物,不是一方做得好就行了。你的想法有点点一厢情愿 
Ciseler
2011-8-15 15:14
有些男人,也有女人,天生就是不知足,就是喜新厌旧,难道都是他们另一半的错?离了婚,难道另一半就是活该? 
Ciseler
2011-8-15 15:12
你这就不客观了,既然讨论婚姻法,就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就不要说什么“老公出轨,是因为老婆不会安慰老公”,你觉得这个理由在法律上成立么 
Ciseler
2011-8-15 14:58
你是说,老公出轨都是老婆的错? 
2011-8-15 14:46:38

使用道具 举报

1234下一页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