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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ubonj 于 2009-5-24 20:05 编辑
告全体会员书:
再次重申一下所有会员(包括马甲)所拥有的一项权利:
就是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rf14rf)
其中自然也包括了表达自己被别人认为愚蠢的意见。(rf23rf)
根据现代社会的人类的基本权利的准则,我们也有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去低俗和愚蠢的权利(而一个飞机机师开飞机时就没有这个权利)
所以总体来说,在论坛上,你有完全的权利可以去发布别人认为愚蠢的消息。(rf28rf)
从另外一方面讲,你当然也有权利去认为一个人讲的东西十分愚蠢,并且说:你的观点很荒谬!(rf22rf)
可是你没有权利去说:你很愚蠢。(rf15rf)
可是,请不要故意去检验这里这个例子的底线,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认为可以以此来发布单纯的攻击性语句,而完全脱离了主题的讨论和对该问题本身真伪及性质的讨论,并仅仅是为了攻击发布者而发出这样的评论时,完全有理由认为,这是一个人身攻击。
但是,还是请记住,你完全有权利去认为一个人的观点好和不好,聪明和不聪明。
如果你认为自己相对比较聪明,你可以通过理性和感性的论证和感化,去证明这一点。这是十分欢迎的。(rf17rf)
我们欢迎所有言之有物的帖子!!(rf11rf)
让所有不违规的帖子来得更猛烈些吧!(rf20rf)
最后,关于骂人的定义,在版规帖子内已经详细定义,并且参照所引用的两个案例为基准(再次感谢princehahaha童子)(rf4rf)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
Aubonj敬上 |
2009-5-24 19: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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