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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rrealist 于 2009-7-6 17:42 编辑
我觉得这位的思维, 好象有点混乱; 你是想说明那位发言提醒你注重"言论自由"的同学混淆了"言论自由"这一概念, 并且证明由此证明楼主是反动吧?
可是看这位所引用的论据, 如: 1)英国没有宪法(实际上英国没有特别指定的成文的宪法,但是有宪法性质的法律)
2)英国某公园可以让任何人发言(但任何人可以发言不代表任何人可以就任何话题发言)
3)科西嘉岛闹来闹去都是嘴上说说但是没有行动 (可是人家闹来闹去, 就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种"言论自由".)
总之从这些论据, 很难归纳总结出这位同学的确切论点和思考逻辑. 并且楼主在此所做的讨论和这位同学所引中的论据中的“违反宪法的行为”、“言论攻击英国女皇”、“试图以实际行动推翻现任统治政府”实在是没有任何D可比性D。
建议这位同学在判定别人反动罪的同时, 先弄清一下"反动"的定义, 要么至少先研究一下什么叫国家允许的"言论自由" . 不要动不动就把留学生三字搬出来就代表博学多才了, 这里不是留学生的, 说实话还真没几个.
而且你这样没事骚扰国安大叔,他们也很忙好不好,当心没准国安大叔一生气,觉得你有“报假案和诽谤罪”的嫌疑喔。
不要混淆“言论自由”的概念。任何自由都是有一定的限度的。英国没有宪法,可谓是自由到极致了,但是还不是不能犯罪!英国的某公园不是可以让任何人大放厥词吗,但是还不是不能说英国女皇?科西嘉岛闹来闹去,不是一 ...
zazay 发表于 2009-7-6 16:32  |
2009-7-6 1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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