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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alois

中国要不得民主自由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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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西周时期,统治者奉行礼与刑,礼面对的是贵族,刑对应的是平民
而荀子提出了“法后王”这个概念
韩非则更进一步提出“法,术,势”三者相结合的观点
所以你对法家的理解还停留在西周的奴隶社会阶段
2009-5-11 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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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看完後覺的中國人很低賤。
2009-5-11 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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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呵呵,”刑“怎么就一定是西周的呢?
法、术、势中的”法“是指法律
但是中国专制时期的法律其实就是刑法,就是我说的”刑“
而民法在古代司法体系中是不存在的,社会调整完全靠德
2009-5-11 2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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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中国古代是不是有民法
这个在史学界一直都有争议,至今没有结论
我个人的看法是存在民法的,但是没有《民法典》这一类的东西
中国古代民刑不分的是它的法律编撰体系,而不是它的法律规范体系
否则古代商贾之间的商品交易受什么保护?只靠“礼”么?
说一个例子
商鞅时期“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也。故,治天下及天,在乎定分而矣”,街上摆满了兔子,但是却没有人去抢,为什么?因为“分”已定,这个“分”就是现在所说的“物权”
2009-5-11 2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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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古代市场交易普遍使用保人,这也是一个以德代法的象征
如果涉及到商业欺诈或者逃税,一定会上升到刑法高度
我以前引用过一个《唐律》中的例子,现在没空找了,你有兴趣可以看一下
买卖牲口奴婢,如果不符合国家的规定,会追加刑罚的

至于你举的商鞅时期的例子,秦制乃是专制刑法的祖师爷
老百姓”不顾“未必是对”物权“尊重,而是对”刑罚“的畏惧
2009-5-11 21: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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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主抛砖引玉,能引来你们上面的回帖,也算没有白写。
2009-5-11 21: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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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他們(國民黨)以為中國實現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
年以後的事,他們希望中國人民知識與教育程度提高到歐美資產
階級民主國家那樣,再來實現民主政治。其實在民主制度之下才
更容易教育和訓練民眾。(《新華日報》1939年2月25日)


中國人民為爭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貨,不是代用品。
化一下妝,當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雖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願
望相去十萬八千里。中國的人民都在睜著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
用品來欺騙我們啊! (《新華日報》1945年1月28日



現在是非變不可了!但如何變呢?換句話說我們一切要民主。我
們一切制度、政策以及其他種種,都要向著能配合世界轉變上去
改造。(《新華日報》1945年4月8日)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党治國。因為此問題一
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
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
空有其名而已。(《解放日報》1941年10月28日)


這說明英美在戰時也還是尊重人民的言論出版等民主自由的。英
美兩大民主國家採取這些重大措置,正說明英美兩國是尊重和重
視其他黨派,和他們所代表的意見和力量的。這種民主團結的精
神,是值得讚揚和提倡效法的。這是英美的民主精神,也是我國
亟應提倡和效法的。(《新華日報》 1942年8月29日)


可見民主和言論自由,實在是分不開的。我們應當把民主國先進
的好例,作為我們實現民主的榜樣。(《新華日報》1944年4月
19日)


法西斯的新聞“理論家”居然公開無恥地鼓吹“一個黨、一個領
袖、一個報紙”的主張。它們對於“異己”的進步報紙,採取各
色各樣的限制、吞併和消滅的辦法,如檢查稿件、任意刪削,威
脅讀者、阻礙推銷,派遣特務打入報館、逐漸攘奪管理權,最後
則強迫收買,勒令封閉。(《解放日報》 1943年9月1日)

只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
,才是有力的政治。 (毛澤東答中外記者團---《解放日報》
1944年6月13日)


現在,假如我們承認戰後的世界是一個不可抗而又不可分的民主
的世界,那麼要在這個世界裏生存,要在這個世界的國際機構裏
當一個“優秀分子”,第一就是立刻在實踐中尊重“新聞自由”
這種人民的“不可動搖的權利。”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
9日)



統制思想,以求安於一尊;箝制言論,以使莫敢予毒,這是中國
過去專制時代的愚民政策,這是歐洲中古黑暗時代的現象,這是
法西斯主義的辦法,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決不適於今日民主的
世界,尤不適於必須力求進步的中國...言論出版的自由,是民
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沒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便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
,不民主便不能團結統一,不能爭取勝利,不能建國,也不能在
戰後的世界中享受永久和平的幸福...新聞自由,是民主的標幟
;沒有新聞自由,便沒有真正的民主。反之,民主自由是新聞自
由的基礎,沒有政治的民主而要得到真正的新聞自由,決不可能
。(《新華日報》1945年3月31日)

作統治者的喉舌,看起來象自由了,但那自由也只限於豪奴、
惡僕應得的“自由”,超出範圍就是不行的。也就是說你盡可以
有吆喝奴隸---人民大眾的自由,但對主子則必需奉命唯謹的,
畢恭畢敬半點也不敢自由。(《新華日報》1946年9月1日)

要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實行普選制,使人民能在實際上,享
有“普遍”、“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則必須如中山先生
所說,在選舉以前,“保障各地方團體及人民有選舉之自由,有
提出議案及宣傳、討論之自由。“也就是“確定人民有集會、結
社、言論、出版的完全自由權。”否則,所謂選舉權,仍不過是
紙上的權利罷了。(《新華日報》1944年2月2日)
2009-5-11 21: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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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种例子太多了。都懒得粘贴了。

现在反对民主和新闻自由的人也可以称为反党集团呢?
2009-5-11 21: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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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种例子太多了。都懒得粘贴了。

现在反对民主和新闻自由的人也可以称为反党集团呢?
hiv 发表于 2009-5-11 22:42

571工程不就是“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林副主席的光辉著作嘛!
ps:奇怪的是,既然反“文化大革命”就是“反革命”,那就是说文化大革命很得人心?!
2009-5-11 21: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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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古代市场交易普遍使用保人,这也是一个以德代法的象征
如果涉及到商业欺诈或者逃税,一定会上升到刑法高度
我以前引用过一个《唐律》中的例子,现在没空找了,你有兴趣可以看一下
买卖牲口奴婢,如果不符合国家的规 ...
linne2k3 发表于 2009-5-11 22:37

你忽略了一个问题
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以例辅律”,甚至可以“以例破律”的,所以研究中国古代法律,不但要看正律,而且还要看“例文”
如果对古代的例文进行考察即会发现,我们今天民法中的许多法律规范或制度不但大量存在,而且在有些方面是相当系统的。

至于商鞅的那个例子
你自己也说了“未必”,既然是未必,那么就可能存在物权法
只不过那个时代没有“物权法”这个词,用的是“分”

所以,中国古代未必不存在民法
2009-5-11 21: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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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25# 九霄云梦

例文没怎么听说过,法典倒是有注解的
古代的司法程序是这样:
地方官处理刑事案件需要上报到刑部,所以我觉得他不会具有”以例破律“的勇气吧
如果处理民事纠纷倒是能随心所欲,反正古代评价政绩的方式和现在差不多,摆平就是水平

法与刑混淆并不是中国的特例,中世纪的欧洲大陆情况也类似
最近正在读福柯,乘机卖弄一下
专制社会,法律是君主意志的体现,所以违法一般被视为对君主尊严的挑衅,会遭到王权报复,而这种报复一般通过对当事人肉体的惩罚来进行。同时期的英国民事法庭算是人类历史的特例吧,所以我们今天所说的法治,某种程度上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遗产。

关于秦制下的”物权“,秦晖说得比较清楚,这种个人主义其实是伪个人主义,政权为了建立极权帝国,通过这种方式鼓励个人来反对家族的利益。
2009-5-11 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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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那我只能说你对中国古代的法律知之甚少了

为防止法外遗奸,从明初起,便在司法实践中广泛用例,出现了“因律起例,因例生例”的局面。作为明代刑事法规的《问刑条例》,开始时的作用也是“例以辅律”,但到后来就演变为“律例并行”,“以例代律”,最后便到了“以例破律”的地步。

《大清律例》的律文共436条,而所附“因时制宜”的条例1049条,律文自乾隆五年颁行之后不再修改,附例在乾隆十一年定为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不断增加,至乾隆三十三年已增达1456条,道光五年增达1766条,同治九年达1892条。例本是为补充律文不足而增加的,但数量繁多之后,时有与律文不协调的内容,加之司法官吏“有例不用律”,使律多成空文。

用例(例在中国古代有两种涵义,一种是制定法如前段所述,在此处是另一种涵义即判例。)之风,从商周开始,历朝不断,但大规模用例则始于北宋,不仅延及南宋,也影响到元明清三代。从神宗《熙宁法寺断例》到宁宗《开禧刑名断例》,历朝都编有审判案例汇编。特别在南宋,乾道年间“续降指挥无虑数千,抵牾难以考据”,“法令虽具,然吏一切以例行事,法当然而无例,则事皆泥而不行”(《宋史·刑法志》),对例的适用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作为朱元璋“法外用刑”惩治贪官污吏、害民豪强的案例汇编,明《大诰》四编共236条,在许多方面都突破了《大明律》的规定
2009-5-11 22: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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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什么叫我抛砖引玉  我只写了个开头  只是每天我要做presentation  de  l'economie et entreprise,先去做ppt了  ,我本文主要想表达 中国要限制言论自由  只是写着写着又考虑到民主的危害和法制的不健全,才一起写出了,我会进一步修改的
2009-5-11 2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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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s本文虽属原创 但是并非替gcd说话   仅仅是指出大陆政府客观上的一些难处  这也是每一届政府不论哪个政党都会面对的  更无反对民主个性派的意思  恳请 所谓 轮子运运  藏疆  海外流亡政府不要越国迫害  以便节省财力人力资源
2009-5-11 22: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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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民主制度不是错
2009-5-11 2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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