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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一部影片能让我的内心纠结如此之久,而且还是一部我拒绝观看的影片:《南京!南京!》!为了叙述,我不得不提一次它的片名,但也仅此一次,接下来,我会用“南京”代替它。这部影片的整个运作过程,就是一次“以国耻换金钱”的无耻卑劣的行径。这种行径居然能够大行其道,被那么多人有意或无意的支持着、附和着,这是一种悲哀。我相信“无意”的人会是大多数,否则,就不只是“悲哀”的问题了。
先来简单概括下我的认识,以免很多人看了开头就以为我是个傻B式愤青,狭隘地批判着一切,并进而不再看完接下来的文字。活到现在,写下的文字无数,但从来没有一篇像这篇,希望所有我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人都能把它看完。
“南京大屠杀”究竟是个怎样的事件?那是一次一个叫做“日本”的国家、一个叫做“大和”的野兽对我中华民族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极端凌辱。国家仇民族恨,我们当世代牢记。你可以不断提起它,你可以用各种形式记录它、表现它,但你就是不可以拿它来赚钱!而“南京”这部影片,恰恰这样做了。主观上,制作方发行方就把它当作商业电影,甚至毫不避讳地关注着影片的票房;客观上,“南京”以商业模式打入各大院线,用足宣传商业大片的一切手段。是可忍,孰不可忍?!
有人会说:记录它、表现它也是需要付出劳动的,有劳动就该有报酬吧?研究那段历史的专家学者不也得领工资奖金吗?拍电影这么费钱的事,怎么能不给人家回报呢?
我要说:对于“南京大屠杀”,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可以无偿地为它做点什么的。如果牵扯到费用,国家出资也可,其他渠道获取也行,但要保证是为了记录、表现它所必须的,目的还是为了记录和表现,而不是像这部影片那样,以记录和表现为手段和噱头,以赚取商业利润为目的。
有人会说:你怎么判断人家这是商业电影?你凭什么说这部片子是为了赚钱?
我要说:观其言察其行,如果要争论它是否是一部商业电影,请先看看他们在媒体以及首映等公开场合的言行。从制作方到发行方到导演陆川,都不只一次地在媒体面前大方承认这是“商业电影”,不只一次毫不掩饰地提及对票房的关注。它在各大院线的运作也是商业模式。甚至比纯粹的商业模式更下作,因为它把“爱国”当作了贩卖的招牌,似乎不看这片子、不给他们的口袋里添点钱就是不爱国了,就是不敢正视历史了……
有人会说:照你这么说,所有的战争都不能拍成商业电影了?都得国家投资然后当作公益片来放?
我要说:说这话的人请先拍拍你的脑袋,因为我不确信你是否拥有它。“南京大屠杀”的性质仅仅是个战争的事吗?!它发生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但它绝不仅仅是战争,不是一次军队或者国家之间惨烈的战斗。它是一群畜生不如的东西对平民百姓的大规模欺凌和杀戮。
有人会说:电影你都没看过,胡扯什么?
我要说:我批判的本来就不是电影内容和技术层面的事。不管影片本身角度是啥、是否尊重历史等等等等,只要是中国人拍的以“南京大屠杀”为题材的电影,就不该如此这般大肆商业运作并赚取商业利润。“南京”是在拿国耻来赚钱!影片本身是什么东西,不影响这个命题的成立。
连国耻都能当商品拿出来卖,什么样的时代竟然能够允许这种行为的发生?!
连国耻都能当商品拿出来卖,对枕头和拳脚都那么敏感的电审部门怎么对这样事关民族大义的事情p都没一个?!
连国耻都能当商品拿出来卖,还有什么不能卖的…… |
2009-4-26 2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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