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小田 于 2008-12-6 21:15 发表
是不是可以说自己在法国上学找家长借了XXXXXX元的贷款
工作后需要用自己的工资来还钱,每年还款XXXXX元
这是不能减税/避税的。
当自然人甲向另一个自然人乙借钱的时候,如果金额比较多(但不是很大),要去税务机构申报,证明资金来源,说明是借款,避免缴税。
之后还款,一次也好,分期也好,不用申报,也不会减税。
也就是说这么借款/还款,不被作为收入多交税就不错了,哪里有谁可以减。
另外如果上学的时候和父母在一个foyer fiscale里,没有什么借不借的,之后工作了分出来了,也没有什么换不还的。
而如果真的是作为父母给子女的,或者子女给父母的赡养金的话,对于支付赡养金的可以减税,但是对于接受赡养金的是要交税的(算在所得税里面)。
所以之前别的帖子讨论什么公平什么的,认为外国人在法国需要换居留,而工作身份的需要交70欧元手续费,相对于法国人来说,不合理,云云。
先不说学生换居留免费的照顾什么的。
就说这个关于pension alimentaire的减税,实际上是外国人,具体的说,是外国的Salarié,占了便宜,因为中国方面接受汇款的人是不用缴纳接受的赡养金的个人所得税的,起码绝大多数人不缴的。
[ 本帖最后由 Dillon 于 2008-12-7 10:30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