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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高跃当选人大代表,究竟代表谁的利益
2004年12月,我经朋友引荐,从亲戚朋友处借资并从银行贷款共数百万元,到内蒙古包头市赛乌素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金矿。
在承包开始后仅仅几个月,赛乌素金矿法定代表人高跃先后以停电、不供应火药等手段,逼迫我筹资1200万元买下矿区。当高跃收到我的转让款并看到我所买矿区产出较高品位黄金后,高跃又要求我向其无偿转让矿区30%的股份,并由其进行实际经营管理。我拒绝了高跃的要求,他便对我进行公然抢劫:
2007年6月5日至8月24日期间,高跃先后四次指使其手下杨广林、郭堂等十多人,开着警车并携带警棍,身穿警服,公然对矿区进行抢劫,他们直接抢走乌花矿区3000多万元财产,包括我个人购买的车辆、设备、已开采出来的黄金以及我个人的私人物品等。这3000多万元财产中,属于我个人的财产有1000多万元。
在抢劫后,高跃公开放话:“在包头的地界上,没人敢动我!”
其实高跃的“高调”是有原因的——高跃的人马对我实施抢劫时,其中有两次,都是达茂旗公安局的一位领导直接派警车和警员护送的。
而就在高跃抢劫我财产后不久(2007年12月),他竟然还当选了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真不知道他是拿着抢我的钱贿选当上人大代表的呢,还是他的保护伞执意指定他当上的呢?
但是,我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官员腐败和黑恶势力必然不可能肆意妄为。2008年1月,高跃终于被包头市公安局以抢劫罪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然而,一个月后,高跃就因为包头市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据说高跃被取保是内蒙古自治区一个领导、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一副检察长打的招呼。此后,高跃再次对外扬言要杀我和我全家。从2007年6月5日高跃实施抢劫行为至今,高跃仍逍遥法外!
黑*社会老大当上了人大代表,这样的“代表”,究竟代表了谁?!这样的黑老,又究竟是谁在保护他,让他祸害人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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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赤城县 游成功 |
2010-7-29 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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