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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国际法的原则和五项原则的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占有重要地位
首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成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除了具备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的条件外,而且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精神高度一致,成了当今指导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构成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这种一致性,五项原则才为各国普遍接受的与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一样,具有巨大生命力
其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把五项基本原则作为一个原则体系提出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每项原则,多数早已存在,但是将它们作为一个彼此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整体提出来,以和平共处作为总目的,以其他四项原则作为措施保证,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备了比其他单一原则更加全面和完备的内容,成了调整国家关系的重要原则
再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准确地体现了国际关系的基本特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了国际法上国家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运用原有原则时,科学地突出了国际关系中“相互”这一关系,强调了互字,使这些原则具有了新的特色,这对防止片面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更进一步地发展友好合作关系,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6.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一、第一种看法是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这是所谓的一元论观点
1、一派认为国际法从属于国内法,国内法优先说:耶利内克、佐恩、考夫曼
2、以国际法优先,国内法受制于国际法,这是所谓的国际法优先说:狄冀、波利提斯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这两种体系是对立的,不相隶属的。:特里佩尔、斯特鲁普、奥本海、安茨洛蒂、费茨摩里斯、卢梭
三、我国学者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国内法的制定者和国际法的制定者都是国家,这两个体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彼此不得相互对立而是互相紧密联系,互相渗透和互相补充的。
1、国际在制定国内法时,应考虑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不应违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国家在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应考虑到国内法的立场不能干预国内法,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可以从各国的国内法得到补充和具体化,国内法可以从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得到补充和发展
2、两者相互补充,互相渗透,但不得互相干扰和排斥:国际法不得干预国内法,国内法不得改变国际法,两者的关系应该是协调一致的。 |
2008-7-19 2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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