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采购经理人俱乐部准入标准
凡在电子信息企业中担任采购主管、采购部长或经理等采购高层管理人士,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经理人俱乐部。凡申请加入本俱乐部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 拥护并自觉遵守本俱乐部的章程;
(三) 有加入本俱乐部的意愿,并履行本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四) 整机制造企业年销售额必须超过5亿人民币;
(五) 元器件制造企业年销售额必须超过8千万人民币;
(六) 非制造行业的跨国采购集团年采购量不得低于1亿人民币;
(七) 其他高科技制造企业年销售额不得低于5千万人民币;
(八) 对在电子信息行业内具有较好声望的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人士予以优先吸收为成员;
成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入会申请表(一式两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年度财务报表;
(二) 由俱乐部现有会员推荐,俱乐部主席团审核批准后批准入会;
(三) 由本俱乐部秘书处发给批准入会的通知书。
附件2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经理人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经理人俱乐部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联合业内骨干企业发起,由电子信息企业的采购高层管理人士、采购主管及经理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俱乐部中文名称为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经理人俱乐部,英文名称为Professional Purchasing Managers Club of CEEA,缩写为“PPMC”;
第二条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经理人俱乐部依据“自愿加入”的原则成立,目的旨在为广大的电子信息行业采购经理人提供一个开放式的交流平台,使俱乐部成员间形成广泛的联络体系,通过彼此间的交流互通,提高在物流与采购方面的整体运作水平,共同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业务范围是:
(一) 信息交流:为中国的电子信息企业提供全球电子工业发展趋势分析、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策略及全球电子信息产品的供应商情信息资源等;
(二) 举办活动:俱乐部常年举办与采购、供应链管理相关的各种论坛、研讨会、讲座、参观考察等活动;
(三) 符合本俱乐部章程以及宗旨的其他业务活动。
第三章 成员
第四条 凡在电子信息企业中担任采购主管、采购部长或经理等采购高层管理人士,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经理人俱乐部,成为俱乐部的成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俱乐部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九)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
(十) 拥护并自觉遵守本俱乐部的章程;
(十一) 有加入本俱乐部的意愿,并履行本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十二) 对在电子信息行业内具有较好声望的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人士予以优先吸收为成员;
第六条 成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由俱乐部现有会员推荐,俱乐部主席团审核批准后批准入会;
(三) 由本俱乐部秘书处发给批准入会的通知书。
第七条 成员权益:
(一) 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 享有本俱乐部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有对俱乐部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自愿入会,自由退会。
第八条 成员义务:
(一) 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本俱乐部决议;
(二) 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提供行业中的优秀案例以及专业技能;
(四)积极建议和参与俱乐部组织的活动;
(五)向本俱乐部及时提供有关行业信息资料、反映有关情况,维护俱乐部的整体形象;
(六)共同建设俱乐部文化,积极为俱乐部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第九条 成员退会应书面正式通知本俱乐部秘书处,如两次内未能按时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活动(经请假批准的除外),不履行成员义务,即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成员如发生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主席团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俱乐部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主席团委员会,其权力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俱乐部章程及有关行规、行约;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
(三)表彰在本俱乐部系统工作活动中成绩卓著的先进个人及优秀成果;
(四)审议俱乐部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及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俱乐部发起人均作为第一届的同盟主席,由所有同盟主席组成主席团委员会,从同盟主席中选举产生轮值主席,轮值主席为一年一届,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届;
第十三条 同盟主席的增减,须经主席团全体成员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可;
第十四条 俱乐部的常设机构为俱乐部秘书处,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工作包括:
(一) 主持俱乐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三) 提名轮值主席及增减同盟主席,提交主席团委员会表决;
(四) 决定俱乐部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维持俱乐部的正常运作。
第十五条 本俱乐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在本行业和社会上具有一定名望、丰富工作经验并热心于本俱乐部工作的专家、学者或企业家担任本俱乐部顾问;
第五章 俱乐部活动经费
第十六条 俱乐部活动经费来源
(一) 由俱乐部成员AA制;
(二) 企业捐赠或赞助;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四) 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 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同意。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十八条 本俱乐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主席团委员会做出终止决定,并报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审查备案;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经理人俱乐部一切活动均在国家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俱乐部秘书处,自俱乐部第一次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08-7-16 16: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