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亚麻 于 2008-6-26 12:30 发表 
什么CONVOCATION?
我的情况是这样,居留到8月2日到期,我住在昂热,但是录取学校在尼斯,10月开学。这边警局叫我去尼斯那边办。哭
我只能找那边朋友帮我开住房证明。找房找了一个月了没着落 ...
哈, 我也是从昂热出来的。
2002年时我在里昂找到工作, 但是我的RESIDENCE PRINCIPALE 在昂热, 所以我还是在昂热办的工作居留. 试试跟哪儿的PREFECTURE 说你的男/女朋友还在昂热, 所以你打算还住在昂热, 先把居留办下来, 然后在尼斯找到房子后, 再把居留转到尼斯.
[ 本帖最后由 阳光 Soleil 于 2008-6-30 13:20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