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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時制的歷史
威廉·維萊特宣傳夏時制的小冊子,封面標題為「日光的浪費」。據稱最早有夏時制構思的是班傑明·富蘭克林,他在任美國駐法國大使期間,由於習慣於當時美國農村貴族的早睡早起生活,早上散步時看到法國人10點才起床,夜生活過到深夜。於是他在1784年給《巴黎雜誌》的編輯寫了一封信,信上說法國人的生活習慣浪費了大好的陽光,建議他們早睡早起,說每年可以節約6千4百萬磅蠟燭。但他當時並沒有建議實行夏時制,只是建議人們應該早睡早起。因為當時根本還沒有統一的時區劃分。不過夏時制在英語裏就是「節約陽光時間」的意思。
直到1907年,英國建築師威廉·維萊特(William Willett)才正式向英國議會提出夏時制的構思,主要是為了節省能源和提供更多的時間用來訓練士兵,但議會經過辯論沒有採納。由於名聲不及班傑明·富蘭克林,所以人們很多都將班傑明·富蘭克林當為夏時制的發明者而忽略了威廉·維萊特。
在這古老的水動時鐘,一系列的齒輪轉動使柱子顯示當天適合的小時長度。1916年,德國首先實行夏時制,英國因為怕德國會從中得到更大的效益,因此緊跟著也採取了夏時制,夏時制節約了約15%的煤氣和電力,但為了彌補損失,電力和煤氣公司也將價格提高了15%。法國不久也效仿實行。1917年,俄羅斯第一次實行了夏令時,但直到1981年才成為一項經常性的制度。1918年,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美國也實行了夏時制,但戰後立即取消了。
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又實行了夏時制,1945年戰爭結束後取消。1966年,美國重新實行夏時制。歐洲大部分國家從1976年,即第四次中東戰爭導致首次石油危機3年後(1973年)開始實行夏時制。
根據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的建議,從1996年起夏令時的有效期推遲到10月份的最後一個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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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16 19: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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