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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bnsplnh

sfr一个人最多可以签几个手机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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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只要不违法,lz就去做好了。不要气坏了身子。回国前开开心去旅游吧,,
2007-10-29 23: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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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_-|| 本小姐没那么容易生气,而且听听大家的想法是一件相当有意思的事。特别是听到很正的答案,会觉得中国很有未来
2007-10-30 0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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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根據契約,因搬家,工作或學業等事由離開法國境內三個月以上,只要能提出證明文件,是可以作為正當的提前解約事由,免付後來的月租費.
但值得探討的是
1.證明文件的認定問題,
2.簽約時已經明知無法如期履約至期滿的問題.

關於第一點,契約上沒有寫清楚,所以是由SFR作決定,萬一SFR拒絕承認你的證明文件,你對他們的債務還是存在,不會因為解約信產生變化.如果錢沒繳清,上了黑名單之後,任何一家公司的契約都沒辦法簽.當然解約人如果一去不返,有沒有黑名單也不重要,SFR追不回錢也無可奈何.

至於第二點涉及到善意與惡意(mauvaise foi)的問題,契約上雖然沒有禁止,但SFR也不笨,同樣事件累積到一定程度後必然會影響到他對簽約顧客的審核.譬如說對於有累積提前解約前科(即使是正當理由)的顧客,要求提供一定押金才可以重新簽約.或是直接對於風險比較高的外國顧客群提高簽約門檻,好比像Orange(要求要6個月以上的居留)或是Virgin(滿1年以上,差一天都不行).

明知無法履行合約至到期日,但有把握能照程序提出證明合法解約,比起簽完手機就把銀行戶頭關了回國走人的行為固然是理直氣壯許多,但這不意味著對其他人沒有任何影響,特別是如LZ所言,SFR乃營利機構,在已補貼用戶購買手機的前提之下,對於用戶有違它利益的行為,自然不會束手不管,提供LZ作個參考.

[ 本帖最后由 neotruc 于 2007-10-30 01:53 编辑 ]
2007-10-30 0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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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joo728 于 2007-10-29 18:32 发表
LZ只是问问能签几个手机
就看见一群人开始讨论起卷手机回国的话题
假设LZ有两个朋友没有纸张,又想用手机,委托LZ帮忙签手机,难道说不过去么?
又或者LZ是个手机发烧友,喜欢玩手机,签几个玩玩也不是什么坏事吧?
在或者LZ想签一 ...

事情确实如此糟糕,更糟糕的是LZ并不认为如此糟糕的事情很糟糕。
之所以造成如此糟糕的局面,大概是因为电信公司事先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糟糕。
客观的说,局面还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正如LZ所说大部分的战友还能独善其身,没有做得那么糟糕。
现在能签几个不知道,不过糟糕的事情发生多了,以后这个数字会越来越糟糕。
签自己的手机,让别人打公用电话去吧!
2007-10-30 02: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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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还挺激烈哦.............

既有此心
就有此胆
多前几个吧
2007-10-30 03: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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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很同意33楼的观点, 其实还是最简单的个人行为道德问题.
虽然说法国的手机服务运营商,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解约,可是从公司的出发点,是假设每个签约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解约.如果明知道自己马上要回国,签几个手机就走人,然后解约,这样就算是恶意行为,钻了法律的空子,可是带来的影响却很深远.

楼主说的冠冕堂皇看到别人回答提出否议,自己很为中国骄傲,你爱中国,就从自身做起吧,签3-5部手机,你最多就赚个几万RMB,带来的结果是中国人的信誉问题被质疑,运营商不断提高门槛.不敢设想几年后,对中国人的签约条件,也许是必须有法国担保人,也许是10年居留和工作资金证明, etc.   当然也不能说,你不签这几部手机,中国人的声誉就能在世界提高多少.至少你这么爱中国,不会给她抹黑.

仅供参考,楼主签不签还是自己的事情.
2007-10-30 09: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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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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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0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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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sfr的合同有这个漏洞,或者说他们早已有预见。楼主在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都是合法的。法国的电信公司都是垄断性的话费 何强制性的合同。而且还是暴利行业。。可以签3个手机,已是很长一段时间。电话公司也没有出新规定来中止这种行为,证明是他们营销策略的一部分。请各位也不用再提高分贝了。
2007-10-30 15: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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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恩 大家的讨论越来越有意思了。今天去巴塞罗那,回来再看看讨论到什么程度了。
不抹黑的话一定紧记。
我发现中国孩子还是很注意的。签手机的想法从一开始就是当地的法国白人最先告诉我的,我开始还说这样不好吧?好像骗人一样嘛。他跟我说:SFR那里的工作人员没事也一样骗人。

至于第一家咨询的SFR也都是当地的白种人,还跟我介绍LG的手机不好,他们只会做电视机。

我和他说我只待五个月怎么办,他说走之前直接去他那里,他会告诉我怎么解约。

至于手机,我已经签了,所以

大家可以继续讨论~~
2007-10-30 16: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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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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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16: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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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ZZM扯远了吧?
按你的逻辑我会这么回答:
打土豪分田地是革命行为,由于一开始的财富积累是没有公平可言的。而当一部分人实在无法接受他们的生活状态,打土豪分田地的行为就产生了。大部分人是不喜欢大的改变,只要还能survive,就忍忍过去,只有在实在无法保证生存的情况出现时,才会横竖横的闹革命。推翻之前的统治者,成为后一代拥有大部分财产的新的统治者。(所以瓦格纳就让人特别喜欢。)
故意摔瓶的行为是不予支持的,因为这一行为本身是非理性的,属于损人不利己。(和商店一起骗保险金的事情就另当别论了)

虽然我不去申请CAF,但是也看了很多相关的帖子。
按ZZM的说法,少写任何一件存在在房间的物品或者没有写明父母给与的财政支持这一最大收入来源以及诸如此类,用以得到更多的补助也是不道德的。
我同意这样的行为值得商榷,不过少写一张床单--〉和我们住一起让我去签手机的那位法国男人给同住的另一位长居女生把屋子里的窗帘、地毯、衣架等都写了<--我个人还是可以接受的。

当然,如果强烈谴责我签手机行为的孩子如果在这样的事情上也是很有立场,认为这属于严重缺乏诚信的行为,我就真的很佩服你们的行为准则了。

顺便再讨论下,SEX是道德问题还是个人问题。听说20岁白人同学又过6个女友,晕了一下。
所以探讨一下:中国传统的想法是 女人应该保持贞洁,直到有了老公以后才能有性行为。同理可得男人也应该洁身自好。
一个男人/女人有10个恋人(不是同时),或者可以和认识了一周的人就有SEX的行为,是文化差异,还是个人道德问题?可以和不是认真恋爱关系的人发生性行为,这样的人还能做朋友吗?
2007-10-30 17: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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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07-10-30 17: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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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法國的電信公司向來採取高價補貼手機爭取新用戶的政策,
基本上用戶簽手機等於是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手機,
所以電信公司對於用戶是否能如期履約非常在意.
即使用戶基於正當理由(如電信公司片面漲價)提前解約拒絕付款,
電信公司若認為情況嚴重仍然會不惜與用戶對簿公堂.
有興趣的人我可以給你forum連結看看Orange怎麼對付以正當理由要求提前解約的用戶.

SFR是目前唯一對外國人簽約不要求居留證的電信公司,但相信這樣的狀況不會太久了.

以前來法國的前輩,無論是開戶,租房子,簽個手機,或是辦一些公司具有貸款性質的簽帳卡都比現在容易許多,
至於現在狀況如何,大家心裡有數...

LZ如果不來這裡提問,除了手機店的法國白男外,不會有人知道你心中盤算,自然也沒這些分貝.

簽約與否,無關道德,LZ若是還會在法國待個一段期間,相信對簽約一事一定會有不同想法.

不同處境,不同考量..





原帖由 victor0618 于 2007-10-30 15:19 发表
sfr的合同有这个漏洞,或者说他们早已有预见。楼主在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都是合法的。法国的电信公司都是垄断性的话费 何强制性的合同。而且还是暴利行业。。可以签3个手机,已是很长一段时间。电话公司也没有出新规定 ...
2007-10-30 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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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quote]原帖
2007-10-30 23: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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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坦白讲,我去的第一家就是saint-lazare的店,跟他们说清了我的所有情况,才问他们能不能签约的。他们和我说可以,并告诉我在走之前解约就可以了。

那家好像就是很大的专卖店。

叫嚣?不敢,纯粹讨论下。顺便看看大家的想法。 ...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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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律底线,是不是还有道德底线?
除了法律,还有道德来约束人的行为
你在地铁里不给老人让座,你随地乱丢垃圾没人会把你扔进监狱
但是人家会鄙视你
你就缺这么几个钱啊?
晚上去马路上搬几个护栏拿回家当废铁卖吧~
2007-10-30 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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