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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午夜飞翔 于 2007-9-25 19:51 发表 
工作好,能换居留,能够换到居留,一步到位是最最好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一切都不顺利。离开了工作了6个月答应换工作居留的公司(它给我promesse的第二天我就走了),第二个公司给了我的promesse我交了,给了个10月的rdv。但是同时,老板帮我申请了比利时工作居留,从9月1日起有效一年。不过这个要老板到比利时劳工局去取才行。我7月底离开公司回国了,所以这个也就无效了。。。
我想在法国政府这边我应该没有给他们留下频繁换工作的印象,因为我只是交了第二个公司给我的promesse,第一个它是不知道的。。。
但是如果不行,那么居留为先,这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又不是不能换工作,再难总比好过换老公吧
老公是不会换的啦,虽然常欺负我也常被我欺负。。。
只要居留有问题,就是巴黎高商毕业的照样要低眉顺眼
我还不是巴黎高商呢。。。只是面试过不少,比如一下中介公司,问了我的pretention salaire后,都说你们这种grande ecole,可以要多少xxk,我晕,我在想现在不是我挑别人,是别人有什么肯帮我转工作居留的公司要我都肯去做呢。问题是,根本没有公司请我。。。
既然你想留下,想在别人的地 ...
的确是别人的地盘,我最近深深了解了这一点。但是我平时跟妈妈说,她又多我说中国官僚机构还不一样。办事都是要求人。有时候跟妈妈说我要回去,我觉得话语里她都不是很想我回去(也许是我太敏感),说我们才结婚就分开多残忍。。。
至于那个cite那个f厅接待处大妈说的,要5年vie en commun,是针对未结婚的说的吗?请问你知道这个条例的出处吗?我们是已经结婚,都有act de mariage的了啊,我跟她说je suis deja mariee先的,她怎么还会跟我说5年的事情呢???很难理解啊。。。 |
2007-9-25 19: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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