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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西欧)、比利时(西欧),西班牙(南欧),加拿大(北美)南非。这五个国家的《婚姻法》,明确写了:婚姻配偶的性别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婚姻不分性别。
但到目前为止,只有加拿大和西班牙的法案包含赋予同性伴侣完全同等权益的条文。
这并不是判断其国家先进性的标准,比如丹麦,虽然没有写进婚姻法,但丹麦确实做的比较好,早在1988年就合法了。
从广义上说,所有的西欧和北欧国家都设立了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但并不称之为“婚姻”,以区别于“传统婚姻”。
所谓的狭义和广义的区别,即区分这些国家,有两点:
1:同性婚姻是否被写进了《婚姻法》,只有5个国家,其它的国家没有用婚姻的字眼,有些叫伴侣法,公民法。
2:享有的权利是否全面,主要问题集中在社会福利,领养小孩等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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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荷兰在2000年12月通过开创性法律,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并领养小孩,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法国,有国民公约(cicil,solidarity pact),同性伴侣享有继承权,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法国仍然效法瑞士、德国等国家,对同性恋结合的问题采取中间政策——民事同居契约(PACS)。这 项法律1999年生效,是同性伴侣结合的唯一合法途径。当然,它的局限性也非常明显。比如说,同性伴侣一方去世后,健在的一方没有任何权利领取对方的可复 归养老金;而且同性伴侣也不能认养对方的子女。
3.葡萄牙,同法国一样
4.比利时,2003年1月30日,世界上第二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但是该国不允许同性恋领养小孩。
5.丹麦,注册了的同性伴侣享有婚姻的全部权利
6.瑞典,也是注册了的同性伴侣项有异性伴侣的权利,允许领养孩子。
7.德国,注册同性伴侣享有财产继承权.注意,没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啊!
8、加拿大 2003年6-7月:安大略湖,哥伦比亚,魁北克。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参议院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提案。几小时后,加拿大最高法院负责人在 提案上签字,使其成为该国一项正式法律,也使加拿大成为继荷兰,比利时与西班牙後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
9、西班牙(2005年,西班牙议会众议院投票通过容许同性恋伴侣结婚和领养孩子的法律,使西班牙成为继荷兰与比利时之后,欧洲第三个批准同性恋者结婚的国家。
10、英国 很难相信,女王她老人家,竟然也开始接见一些同性恋活动家。 2005年12月5日,英国正式允许同性伴侣登记。
11、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麻萨诸塞州,但是这两个州只承认当地居民的同性婚姻。
2002年:挪威、瑞典、冰岛、德国、法国和瑞士认可同性结合(same-sex union)登记注册,赋予其大部分传统家庭所享受的权利,其中瑞典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
转贴,最近就是南非了,欢迎补充 |
2007-8-22 17: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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