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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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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5 01:43:29

新浪微博达人勋

简单地说,我无偿的建议被申请了专利。

事情并不复杂、证据也非常确凿(参见下面),然而却常碰到不去指责该指责的,反倒反复纠缠被害者!!!我一再要求那些“质疑者”去举报本人造谣、诽谤,多年了不知是他们做贼心虚而不敢举报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由此大家也可更接近真相!!!

虽说要给百姓说话的机会,但该内容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容得下”,在此感谢本处网管及网站给我此机会!!!

为方便各位,下面将爆料内容再复制一遍:
我收到了二封非常奇葩的信,很遗憾我照片发不出,只能将其中的二封原封不动地打出来供大家欣赏:
  市运管处(信)2011000132号
  吴宝康(先生/女士)
  您好!您写给上级部门的来信已转至我处,现就您反映的关于出租车空满标识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2005年所提出的关于出租车空满标识的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已予采纳,出租车顶灯已开始逐步更换为新型顶灯,效果很好,为此,我们对您这项极有助益的建议深表感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谢谢!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盖有红章)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
  市运管处(信)2011000227号并245号
  吴宝康(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我处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出租车顶灯识别一事回复如下:
  05年“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尚未成立,不知您当初的信转到哪个部门。现在所用的出租车顶灯是申请过专利的,外观专利号为:LL200930101729.8。实用新型专利号为LL20092007058.7。若您认为新型顶灯窃取了您的发明,请咨询专利局。
  感谢您对城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盖有红章)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
  短评:
  一方面承认本人(注:无偿的)建议“已予采纳”一边有称申请了专利,这与强盗行径有何区别?自己都承认了本人提建议的事实,却又称不知该建议转到什么部门,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吗?
  这么清楚的事实、如此确凿的证据,我申诉7年,不仅没有个令人信服的结果,而且还被告知不予受理!!!


  其要提的是:为让此事能够有个圆满的结果,我已多次表示:据说犯人搞个发明、申请个专利就能获减刑,我也愿“戴罪立功”公开多项社会、经济效益远大于当初我提的建议,甚至可能会有重大深远影响的发明、设想换公平行吗???对此本人愿立军令状!

  如此诚意竟然也没用让他们良心发现!!!
2017-10-31 0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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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希望你能认全下面文字,你看不懂我只能表示同情,你也别再来丢人现眼了。

我收到二份奇葩的“杰作”
市运管处(信)2011000132号
吴宝康(先生/女士)
您好!您写给上级部门的来信已转至我处,现就您反映的关于出租车空满标识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2005年所提出的关于出租车空满标识的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已予采纳,出租车顶灯已开始逐步更换为新型顶灯,效果很好,为此,我们对您这项极有助益的建议深表感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谢谢!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盖有红章)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
市运管处(信)2011000227号并245号
吴宝康(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我处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出租车顶灯识别一事回复如下:
05年“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尚未成立,不知您当初的信转到哪个部门。现在所用的出租车顶灯是申请过专利的,外观专利号为:LL200930101729.8。实用新型专利号为LL20092007058.7。若您认为新型顶灯窃取了您的发明,请咨询专利局。
感谢您对城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盖有红章)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
短评:
一方面承认本人(注:无偿的)建议“已予采纳”一边又称申请了专利,这与强盗行径有何区别?自己都承认了本人提建议的事实,却又说不知该建议转到什么部门,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吗?
这么清楚的事实、如此确凿的证据,我申诉7年,不仅没有个令人信服的结果,而且还被告知不予受理!!!道义何在???担当何在???公理何在???公信力何在???

退一万步说,就算此事不涉及剽窃,拿着纳税人钱、高喊着取信于民、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的职能部门食言(屡次承诺60天回复我的质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兑现),抵赖(连自己都承认我的建议“已予采纳”了,但还要反问我的建议转到什么部门并称申请了专利!)遵循的哪个国家、哪个朝代的法律???这就是依法治国、法制中国吗???
2017-9-21 07: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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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寻求真理 于 2017-9-15 03:20 编辑

发此贴的原因是我下面的帖子我竟然被剥夺了回复权,而下面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倒打一耙的跟帖留着,我却无法反驳,就算要剥夺我跟帖权利总不能将那样的跟帖留着吧,如此公平吗?

下面我将原帖,及爆料的相关内容打在下面:

[提问解答] 竟然发生这样的事!请问在法国或其它国家会如何处置?谢谢!   
@各位热心朋友:

您好!

请问:我无偿给某单位提了个建议,他们竟然背着我申请了专利,如何应对?

这样的事在法国或其它国家会有什么结果?

非常感谢!!!
----------------------------------------------------上面是正贴,以下是跟帖主要内容:
我无偿提的建议如果只是实施了,我不仅没有异议而且感到欣慰。然而他们背着我申请了专利,我无权得到相应权益吗?这点要求也过分吗???!!!如果这也算过分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一方面承认本人(注:无偿的)建议“已予采纳”一边又称申请了专利,这与强盗行径有何区别?自己都承认了本人提建议的事实,却又说不知该建议转到什么部门,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吗?
这么清楚的事实、如此确凿的证据,我申诉7年,不仅没有个令人信服的结果,而且还被告知不予受理!!!道义何在???担当何在???公理何在???公信力何在???

退一万步说,就算此事不涉及剽窃,拿着纳税人钱、高喊着取信于民、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的职能部门食言(屡次承诺60天回复我的质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兑现),抵赖(连自己都承认我的建议“已予采纳”了,但还要反问我的建议转到什么部门并称申请了专利!)遵循的哪个国家、哪个朝代的法律???这就是依法治国、法制中国吗???

尤其要说明得是,爆料内容我在大陆多家网站贴出过,多家因“改版”取消了涉及“是非”的论坛版块,有些莫名失联,在发言空间一再受挤压、多年有关部门也看不见才在此爆料,只希望由此而“出口转内销”,促使有关部门践行取信于民、实事求是、公平正义等对公众的承诺!

2017-9-15 02: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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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做人应该行善积德......
2017-9-15 08: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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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这样高喊目的是什么呢?
要钱?
要名?

感觉对于你来说, 说你要钱嘛~你又要面子
要名嘛~所谓的出口转内销就是一个笑话
2017-9-15 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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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寻求真理 于 2017-9-18 08:04 编辑
不合就抽风的喵 发表于 2017-9-15 10:08
你这样高喊目的是什么呢?
要钱?
要名?

你没说错!我要钱,要名。这至少比不要脸的来得光明正大!

因为这毕竟是我的劳动果实!!!

到底谁该笑话?谁丢人现眼?

有眼睛、有脑子的都知道!
事实如此简单、证据那么确凿!公道自在人心!!!

我发帖已不仅仅作为惟权、发泄,更将此作为消遣甚至娱乐——这就是我能坚持数年的原因!!!同时要说明得是,如果有关部门不做得这么过分,我也不至于如此!!!

如果有关部门不顾颜面与公信力,我可以再继续下去,信不信由你。

帖子正文已清楚地表明这是公民的合法权益!


2017-9-18 00: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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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已多次提出用社会、经济效益都远大于车租车标识的发明换“公平”,

这实际上已给有关部门解决此事以台阶了,

如此诚意、善意竟然也唤不来有关部门的良心发现!!!

2017-9-18 03: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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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寻求真理 发表于 2017-9-18 01:57
你没说错!我要钱,要名。这至少比不要脸的来得光明正大!

因为这毕竟是我的劳动果实!!!

我们这里是一个大概了解法律的都和你说了你的情况. 你硬要觉得自己委屈就这样吧

你这个事儿, 在论坛里说的再多,也就是好大家看看

你要真想把这事儿搞定就去找个律师, 好好看看你这儿事儿该怎么处理

或者直接去北京跪着举牌子吧

祝你好运
2017-9-18 12: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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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合就抽风的喵 发表于 2017-9-18 13:32
我们这里是一个大概了解法律的都和你说了你的情况. 你硬要觉得自己委屈就这样吧

你这个事儿, 在论坛里说 ...

让大家看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关部门不在乎我又何必顾及?

这么简单的事、如此确凿的证据有关部门、法院都可以不受理,这就是所谓的取信于民、公平正义?

这点委屈本人还承受得起,目前还没有必要去北京!希望北京有机会看到。
2017-9-19 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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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寻求真理 发表于 2017-9-19 08:04
让大家看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关部门不在乎我又何必顾及?

这么简单的事、如此确凿的证据有关部门、法 ...

相信这里没有北京大领导
2017-9-19 09: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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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合就抽风的喵 发表于 2017-9-19 10:19
相信这里没有北京大领导

难怪有人敢如此恣意妄为!!!
2017-9-20 00: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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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寻求真理 发表于 2017-9-20 01:59
难怪有人敢如此恣意妄为!!!

呵呵呵呵呵呵呵~
lz自己难道自己不清楚这里是法国论坛?

不想说什么

autotitre
2017-9-20 11:38
你越说他越来劲,这就是他生存的目标 
2017-9-20 09: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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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合就抽风的喵 发表于 2017-9-20 10:27
呵呵呵呵呵呵呵~
lz自己难道自己不清楚这里是法国论坛?

哈哈哈......

你不想说什么还能如此“热心”......

法国论坛应该也是讲道理的地方,我说了那么多,不知你是真看不懂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如果是前者,在此深表同情!如果是后者,大家都明白!
2017-9-21 01: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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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寻求真理 发表于 2017-9-21 02:25
哈哈哈......

你不想说什么还能如此“热心”......

我也就是无聊逛逛~看lz,望你能明辨是非,lz不听,固执己见,刚愎自用。我这也就不想说什么了。
2017-9-21 06: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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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做人要有诚信,要讲良心!

这么浅显的道理也要一介草民教吗???
2017-9-22 0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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