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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CLINT
谢谢斑竹,我现在就是在考虑怎么让房东说比较好,因为毕竟还有一个人在领房补(尴尬,就一个。。。),如果让房东说都搬出去的话,怕会影响他。
因为暑假正好要回去,还有一种方法不知道能否行得通,回来把居留办好以后,先把房子退一次,让房东跟CAF说我搬走了,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因为现在这里住得挺不错),之后再去向CAF递交材料重新开DOSSIER。
不知道两个方法哪个比较好?请给一下你得意见,非常感...
我觉得你的那个方法好像是没有什么必要。你个人在CAF是有一个账号的,你重新递交材料是可以,但是人家不会重新给你开一个DOSSIER的,这样的话,你的资料一旦调出来,前后完全同样的申请情况,照我估计,CAF肯定是想也不想就按以前的数字给你补贴的。而且因为重新申请一下,当中是不是会给你停上了一、两个月的也是有可能的。
我的意见是你就让房东按实际情况给你写个证明给CAF,如果CAF同意给你增加房补的话,前几个月(从你那几个邻居搬出去开始算)缺少你的也都会再补给你的。
另外,说到底,房补这个东西,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CAF手里,我前面就说了,一定程度上也要看你的运气的。想开点儿,也就是几十块钱的事情。 |
2007-6-11 09: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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