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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问题 为什么帖子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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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2013-10-29 18:12:59

新浪微博达人勋

而且没有任何通知
2013-10-29 18: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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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也不知道是谁删的,有什么理由删我的帖子? 谢谢版主帮忙调查一下。
2013-10-29 1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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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您好,帖子是我处理的,处理时附上以下理由:

集体活动谢绝发布qq群,战法是让大家交流的平台。


楼主于2013-10-28 23:30 编辑此贴,内容带有群号和活动费用的信息

新欧洲-战法网站谢绝各类公司,协会,中介,学校,餐厅等团体或个人发布的免费广告消息。
广告业务请联系:
易能欧洲传媒有限公司
E.CAN E-LINK (Paris) SARL
0033-(0)1 42 18 19 18
pub@xineurope.com
http://corp.xineurope.com/advertise/

请于发帖或编辑前细阅同城版的版规及管理规定:http://bbs.xineurope.com/thread-1714984-1-1.html
欢迎发布同城交友,物品交换,一起学习,一起逛街,一起聚会,出游搭车,最新最快的同城信息,在同城版互动及交流:)


谢谢支持新欧洲战法:)
2013-10-29 2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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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jarita 发表于 2013-10-29 21:48
您好,帖子是我处理的,处理时附上以下理由:

集体活动谢绝发布qq群,战法是让大家交流的平台。

您好,抱歉,那让我现在整改吧,毕竟快三年了,谢谢
2013-10-29 21: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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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CTFB-001 发表于 2013-10-29 22:28
您好,抱歉,那让我现在整改吧,毕竟快三年了,谢谢

很是抱歉,由于帖子于 2010-12-17 发布,原来已属违规
现凡新发布或新编辑后仍然违规的,都以违规帖处理



本版版规及规定节录:
1、请勿在本版发表带有广告(见注释)内容的帖、传播QQ群/微信/MSN群等等的贴、宣传其他留学生论坛的帖。

广告之定义:

        任何涉及实体店铺宣传、大型活动、招聘、具有盈利性质的商业广告,
        或者通过回复、签名、短消息方式发布的免费小广告
        任何协会性质的广告及活动,无论是否涉及盈利,沒通过新欧洲论坛认可的

一律以违规帖处理,相关帖子或回复将被屏蔽或删除;相关ID会受到警告、禁言处理,严重者上报管理组封禁ID。


新欧洲-战法网站谢绝各类公司,协会,中介,学校,餐厅等团体或个人发布的免费广告消息。
广告业务请联系:
易能欧洲传媒有限公司
E.CAN E-LINK (Paris) SARL
0033-(0)1 42 18 19 18
pub@xineurope.com
http://corp.xineurope.com/advertise/

2013-10-29 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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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jarita 发表于 2013-10-29 23:10
很是抱歉,由于帖子于 2010-12-17 发布,原来已属违规
现凡新发布或新编辑后仍然违规的,都以违规帖处理
...

您说的是有道理的,当初本没有在贵版发帖,以前有版主邀请我去发帖,活跃贵版,很荣幸,以后我们吃饭活动时让大家去新欧洲看我们的帖子,都快三年了,一直没有问题。您的规定刚拜读了,很是不错,是新发的,帖子按规定有不妥地方,若能先提示一下就很好,我们本无心违规。不教而诛恐不妥。我们在很多地方都发的该链接,您也看到查看率是很高的,如链接断掉,对咱们大家都是损失。还请版主三思。以上个人浅见,肤浅得很,还请同志们批评。
2013-10-29 22: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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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jarita 发表于 2013-10-29 23:10
很是抱歉,由于帖子于 2010-12-17 发布,原来已属违规
现凡新发布或新编辑后仍然违规的,都以违规帖处理
...

规定是说“新编辑后任然违规的,以违规帖处理”  那“新编辑后不违规的,应以不违规贴处理。”我认为规定对于本帖的情况,应是先通知,然后整改。而新编辑后一定会符合要求。谢谢。
2013-10-29 22: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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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CTFB-001 发表于 2013-10-29 23:42
您说的是有道理的,当初本没有在贵版发帖,以前有版主邀请我去发帖,活跃贵版,很荣幸,以后我们吃饭活动 ...

版规是修改版
是根据原来的稍作编辑的
版规最少有四年这样了

09年版的同城版规:
发帖须知(发帖先花几分钟阅读)
http://bbs.xineurope.com/forum.p ... &fromuid=125928
(出处: 新欧洲战法)

当年的版规已有:
1、请勿在本版发表带有广告内容的帖、传播QQ群的贴、宣传其他留学生论坛的帖。交友版谢绝任何单纯的QQ或MSN群的外接发布。屡教不改者封杀。


另外,原来集体活动下的各版置顶里, 从09年长期发布:
【集体活动】分区谢绝任何单纯的QQ群的信息发布
http://bbs.xineurope.com/forum.p ... &fromuid=125928
(出处: 新欧洲战法)

最近战法更新系统,因此今日看不见此置顶帖在同城版内

也许版规帖未必很显眼,但是每个地方都有规矩,就如国家有国家的规矩,家有家规,希望大家遵守,让板块更洁净
战法正是给大家交流的地方,加上不少人因qq发生事故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盗号/人财损失等事故,防止不法份子通过其它渠道发布违规或违法信息,谢绝发布 群信息。
希望您谅解,继续支持同城版
2013-10-29 2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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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jarita 发表于 2013-10-30 00:23
版规是修改版
是根据原来的稍作编辑的
版规最少有四年这样了

原版说的是屡教不改,新规定颁布也没有通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家法律尚有整改一说,家规也不是娃娃犯错就就直接大棒,总给改正机会吧。

规矩不是用来让人不满的,而是服务大家的。这也不是广告帖,费用是交给卡丁车场地的,要告诉大家预算吧,这么多年了,要是整人,损失财产了,为什么没人来砸该贴子呢。本来简单一个事,改了就结束了,何必说这么多无关的。都是新欧洲多年的会员,易能翻译服务也是用过的。谁是盗号的,谁是不法分子,想改个贴罢了,何必讲这些呢。

该处理结果是自相矛盾的,违反规定,有失公道。我很不满,也不服。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利。这帖子放这里总有人看,大家评评理,公道自在人心。

你处理问题态度是积极的,光说漂亮话没用啊,事没办成的。
我支持该版三年了,不然何必去顶贴呢,只是帖子都被你删了,我要怎么支持呢。

算了,不和你说了,你想删就删吧,无所谓了。贵版以后是不会再去了。
2013-10-30 00: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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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组说得对,支持楼主,版主是活的 不然要版主干啥?  凡是有道理的帖子应该考虑  而不是拿着那本不完善的版规来删除服务大家的帖子。不然法律一出来就完善了 ,还要一次次的修改开会干啥?版主是做服务的,不是做审判官的,有意见应该反应上级进行讨论后定夺。  
2013-10-30 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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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看这版主的回复   很气愤  
2013-10-30 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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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沃玛特法国商旅 发表于 2013-10-30 12:06
楼组说得对,支持楼主,版主是活的 不然要版主干啥?  凡是有道理的帖子应该考虑  而不是拿着那本不完善的 ...

评论超经典的! “版主是做服务的,不是做审判官的。” 法律还有为民修改的时候呢。 民享,民有,民治,才是正道。
2013-10-30 13: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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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版主是负责任地按照版规处理,不存在过错。本着对所有用户公平的原则不能对您宽大处理,请您见谅。
论坛正在发展中,各方面尚有需完善的部分,关于在站内发布qq群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更加合理的解决办法,争取让大多数朋友都能够满意,希望您能够继续支持网站的发展!
jarita是个好版主呢
2013-10-30 15: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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