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ujian8241 于 2013-6-27 13:41 编辑
您没有在法国交纳养老保险费,法国养老保险机构没有义务给您发放退休金。在部分欧盟成员国之间似乎有一些协调机制,可以使在欧盟不同国家工作和交纳过养老保险费的人,就其全部的工作、纳费时间向某一机构统一标准申领退休金。法国和中国之间并不存在这样的协作机制。
在法国,可享受退休的法定年龄是60周岁,但是法律同时又规定,受薪者必须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才能享受退休金的全份额 (taux plein)。换言之,只有从二十岁起不中断地工作整整40年,才有希望60岁时成为领取全份额退休金的退休者。而这样的条件在当代的法国,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因为只有那些不上大学,早年就停学做工的人,才有希望60岁时即享受全份额。一般人至少要到二十三四岁,才能完成基本高等教育,所以相当多的人为了拿到全份额,60岁后仍需继续工作。
如果没有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而在60至65岁之间申请退休,每缺一个季度就会被扣除1,25%的份额,最高扣除额可达75%。譬如,一位36岁来法工作的华人,至60岁时在法国交纳了24年共96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此时如果他申请退休,所享受的份额只能是最低的25% 。工作年限不满24年的,就更不用说了。
但是,缴纳养老保险费季度数不足的人,如果他坚持到65周岁时再申请退休,就可以享受退休金的全份额。
从理论上讲,凡交纳过一个季度以上养老保险费的人,均有权申请退休金。但是,如果某人可领取的养老金低于一定的数额,养老金可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一次性发放,数额相当于其可领取的年养老金的15倍。
在交纳退休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方面,法律规定某些没有实际工作的时期,也可视作交费时间,譬如病假、产假、工伤假、被动失业、服兵役等。另外,某些类型的人可以享受加时优惠,例如对曾抚养过小孩的母亲,每个孩子可加算两年的交费;65岁后的工作时间可加算2,5%,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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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12: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