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卖给人家一辆车,由于是熟人,又因为买主经济上的原因,我们就同意她分期付款,当时就给了一半,剩下的答应我们2月份给(我们没有签署一份证明文件,但是除了我们外,还有两个temoins),就只是填了换灰卡的一些消息,这个钱就只是口头上的保证,结果到时间了,此熟人以要交impot,经济暂时困难等问题给我们商量缓两个星期再给,月底到了,还是没有给我们,给其打电话,说等3月5日发工资后一定给我们,保证再保证,结果时间到了后,钱没有给我们,打其电话也不接,我们就只有等她回复电话,当个星期的周日我们亲自去到她家,她妈妈跟我们保证她会给,当天就会来给我们,我们也放心了,就等着,然后她就给我们打了电话说因为车子撞墙了,报废了,处理的事情很多,银行卡由于复杂的原因取不出钱,让我们给她留一张RIB,她给我们转帐,定的这个星期二,也就是昨天,我们银行上的 a venir 显示0,00,证明她根本就没有进行 virement这个动作,到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