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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ppleli000

莫名其妙的帮原房主背了几千欧的债,真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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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学习了,谢谢lz提醒,抱抱lz
2012-11-19 16: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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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appleli000 发表于 2012-11-19 16:03
倒霉就倒霉在他们是今年九月才算出来去年要补交多少钱,所以当时6月份我们签字买房的时候notaire也不知道 ...

那为啥会补交这么多呢?买房要问正常charge多少阿,对比以前的,难道房子才盖好2年,所以前房东也不知道?

我买房子连当时所有的刻度表都抄了。电表,水表冷热2对儿,每个暖气的表。
最好写在买房合同里。我当时抄了,但是当然也没写,觉得不会被骗。看情况拉,看来下次一定要写进去。这样至少问题会少很多
2012-11-19 16: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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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唉,我也忘了信上说的是补交还是根本就是之前没交,这个数目的确有点多,因为房东说之前的租客跟他们有矛盾,所以水管子漏水也没有说,就这样漏了好久,导致他们的charge变得特别高,但是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阿,我们当时也没多问,只要我们交的钱是正常的就好了,谁知道现在都成了我们的问题。
2012-11-19 16: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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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学习了,幸亏我们没遇上这缺德事
2012-11-19 16: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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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longyuan 于 2012-11-19 17:28 编辑

奇怪了。我们刚买了房,每个月交固定的一笔水费。11月份刚来人抄了水表,也收到了截止到11月份的账单,要补交的水费已经被分摊到下一年的固定月费里。我们是SUEZ,可能和SERGIC不一样。2011年的水费到现在才计算出来,有点慢得让人不可思议。

原房东搬走前和我们一起记录水表和电表的数字。他要么终止他的水合同,要么修改他的合同换成新地址。我们所需要承担的,就是从那个数字起后面的consommation。我们进去后,和水公司签了一个新合同。这是两个独立合同,相互没有关系啊。

关键不是给SERGIC你们买房的日期,而是要给原房东搬走时记录的数字。
2012-11-19 17: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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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longyuan 发表于 2012-11-19 17:27
奇怪了。我们刚买了房,每个月交固定的一笔水费。11月份刚来人抄了水表,也收到了截止到11月份的账单,要补 ...

我们都买了快半年了,费用什么的该改名的也都改名了,而且也是每月较固定的水费,电费,各种charge什么的,没感觉有任何不正常,不管怎么样,2011年所有的费用都跟我们没关系阿,都不是我们用的,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是现任房主,就得把钱不给人家,要债就得找我们。现在我担心的是不知道他们还有什么别的债,不知道哪天又来个晴天霹雳。
appleli000
2012-11-19 19:10
肯定要找原房主谈,不管怎么样得感谢他们送我们这么大个圣诞礼物。。。 如果他们肯负担一部分也好啊,但是估计人家没那么傻。 
pirate
2012-11-19 18:57
能否有可能联系前房东协商解决 
2012-11-19 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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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好可怕啊  马上要去签字  得留个心眼
2012-11-19 18: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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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2-11-19 18: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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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看了LZ这贴,先抱抱LZ,但是总觉得肯定有方法把这笔钱要回来的,要不也太冤枉了。

我们刚签了compromis,2013年2月去公证处签字,那应该怎样才能预防这种问题的发生,还有去公证处签字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呀

借此帖,欢迎大家都来讨论讨论
2012-11-19 18: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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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是你notaire的错,你完全可以找他理论,他没有做好自己本份的工作还要拿钱
2012-11-19 18: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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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没公理呀~~ 连律师都让认栽,更加没公理呀~
不能放弃,换个律师咨询咨询。这哑巴亏吃了也太背气
2012-11-19 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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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xw-l 发表于 2012-11-19 19:03
没公理呀~~ 连律师都让认栽,更加没公理呀~
不能放弃,换个律师咨询咨询。这哑巴亏吃了也太背气 ...

我也是这样想的,不能放弃,可是感觉真没地方说理去,的确要是人家退钱给我们的话我们也不会哭着喊着把钱给原房主送回去。只是感觉这样很不公平阿,我觉得还是我们当时哪个方面疏忽了,应该在合同里加上如果有任何我们签字之前的费用由原房主承担就好了。明天会给notaire打电话问,看看他们怎么说,我感觉他们也不会帮忙的,毕竟人家肯定清楚这法律,吃亏的是我们又不是他们,谁会在乎呢。
2012-11-19 19: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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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学习了
等后续
2012-11-19 19: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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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惊讶了、、、

LZ再重新阅读一下你的ACTE,看里边有什么具体说法,
特别,有关CHARGES DE COPROPRITES条款下面。

退一步说,前房客的消费甚至不能称为公共分摊费。
2012-11-19 19: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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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dlyz 发表于 2012-11-19 19:55
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惊讶了、、、

LZ再重新阅读一下你的ACTE,看里边有什么具体说法,

这公共分摊费是什么意思啊?我觉得我们确实是大意了,光注意房子本身的问题了,根本没往这方面想。其实以前交charge也是提前估算每月交多少,然后再多退少补,结果自己买房的时候就没想到应该问问charge的问题。而且当时卖方的agent还给我们解释为什么这个房子的charge有点高,因为之前有过漏水的问题,但是问题都解决了,房主也解释了半天,可是我们就是没想到多退少补这回事,也没想到这笔旧账能算到我们头上,总觉得那是我们买房之前的问题,跟我们没关系,现在知道了,一定得把历史问题搞清楚。希望大家都吸取我的教训,像我们这种普通人买房,千万提高警惕。我们还在联系notaire和律师,有什么进展会再来汇报的。
2012-11-19 20: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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