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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楼上TOTO 所说的,请问楼主凭什么证据咬定物业公司将冷热水的费用错置呢? 你房东向你收取多出的费用时给的DECOMPTE DE CHARGES上都写了什么?
另,huissier de justice是指司法执达员, 是你房东请来向你要钱的, 楼主使用"告到"huissier de justice可能不太合适, 因为huissier原则上可以是一方自己先掏钱出来请huissier去讨债的,其所从事的行业拥有双重身份有时如同律师是自由职业,但其也是公职人员,拥有一点公共职权. 所以使用告到的话,应该指的是法院. 问题是你的房东如果都把你告上法庭的话, 你除了找律师或直接上庭自辩外,就只能走庭外和解一途. 如果该执达员只是你房东自己掏钱请来送文件跑腿的话, 这个huissier de justice是不能在没有法庭判决令的情况下强行扣留你的资产抵偿所谓的有争议的水费, 他的目的只不过是想让你承认你有欠此费用. 所以如果你有确切的或房东及物业公司给出的 décompte de charges有很大的疑点的话, 你可以写带回执的双挂号信质询并可要求核对相关发票.
如果是已经诉之于法庭的话, 你找律师的时候如果你的收入为零或不高的话,考虑那些可以接受法律援助的律师, 选择律师要选择那些比较热心耐心及细致的, 可以要求法庭提供或自己到当地律师公会寻找. 上庭的时候记得以前如果你的收入较低的话可以要求法庭给你提供免费的翻译服务---以保持法律的公平公正为名.
如果是庭外和解的不在此讨论列中.
以上均为个人见解, 仅供参考, 具体还请咨询相关机构, 如住房联合会ADIL, 或地方调解委员会或法院的相关人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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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8 21: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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