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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ldr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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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不管楼主是那个北京女孩的什么人,都不应该发这么一个不清不楚,语言含混,措辞不明的帖子。
你是来帮那个北京女孩的还是来继续黑她的?说什么都留半句的话,还不如不说。
以为观众真的没脑子啊??
2007-3-18 0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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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最近出去打工,刚刚回到格勒,看见了这个帖子!觉得很可笑!首先,我先声明一点,我已经跟扬月身边的好朋友,现在在格勒念书的一个男孩子取得联系,让他帮忙联系到扬月北京的家,然后让他把扬月的地址告诉我,结果那个男孩子是一拖再拖,还说帮忙联系,结果却没有了因讯,包括法国警方让那个男孩子去警察局一次,做一个笔录调查,结果哪个男孩子说他病了,没办法去!我根本没有任何关于洋月的地址跟联系方式!如果我可以联系到他,我早就联系了,.包括这个事情发生后,她的手机就再也打不通!我相信上天是公平的,做错事情的人永远会受到惩罚!即使侥幸得不到法律的制裁,也会受到心灵的谴责!现在银行已经赔偿了我半额.还有半额没有赔偿!我没有一点违背良心的在说话,受害人是我,而这个发帖子的人我不知道你跟他有什么关系,不过,做错事情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要一错再错!我身边很多朋友都说给她留点自尊,最好不要发什么照片,因为她也还年轻!再发帖子之前我已经澄清了一点,是扬月她在去年夏天打工期间跟别人说我偷了她的钱,如果我没有发现她在背后这么玷污我的人格,我根本不会发这个帖子!因为银行会给予我赔偿!总之,我什么都不想再说,你们也可以看见,发了这个帖子,就是想提醒一下即将要来以及已经在法国的同胞多加小心,以免自己吃跟我一样的亏!心里的苦也只有自己才知道!我相信世界上会有正义的人,做了她这样错的事情又不知道悔改,一定会遭到天堑\!遭到老天的抱负!良心的谴责!别的话我就不多说了,发这个帖子的仁兄你也不必这么愤愤不平吧,如果你跟他认识,请你把他的联系方式告诉我,我会马上跟他取得联系!正面交谈!我现在已经通过我的北京的同学去北京的人口普查处调查了,只是一直没有结果,如果你可以告诉我,那我,很感谢你!你说我对其人格遭成很大的污蔑,呵呵,OK!她跟别人说我偷她的钱呢?这个怎么说呢?呵呵~~~现在我学习也很紧张,时间很紧张,没工夫跟你在这里瞎扯!最好就是正面交涉,这样是最好的结果!事实会说话的,警察也不是傻子!不会是我说什么人家就相信什么的!我不明白你要我扯诉,这个绝对是不可能的!犯法的人一定要接受制裁!
2007-3-20 23: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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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恩 ,这几个版本还是那个比较可信,这个漏洞太多。。。。显然是那什么北京偷钱女孩的帮凶。。。说不定就是她自己的马甲
2007-3-21 1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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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Post by cq8jack
虽然我还是没见过那位美丽的北京女孩不过听她对门说她确实很美丽!再顶一下

这个马甲真。。。
2007-3-22 0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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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3500欧和5000欧有区别么???
2007-3-23 07: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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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Post by beisson
智商无下限的例子。。。。。。
顶……正愁已经没语言评论了……
2007-3-24 19: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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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Post by fldr
爱笑的眼睛的ID所发的名为”【注意】【注意】【求助】网上通缉 Reims XX,望在
法留学生警惕!!!!!!!!!!!!!!!”的帖子
,其内容属胡乱编造,发贴人在可以联系到位北
京女孩的情况下,却说无法取得联系,其帖子将本来的事实真相所掩
盖,而且将其文中所
提到的金钱损失数目提高了1500欧,而且对于所以的跟贴
[S...



事关名誉,我不想轻下断言,但对与楼主所发此帖.我有以下疑点,
1,所谓当事人,您指的是偷窃着还是被偷窃者?
2,您文中反复提到  北京女孩  ,请问,您为什么如此慷慨激昂?我认为,原因只有一个------你就是所谓的 北京女孩!  PS而且,你又怎么会知道被窃金额被提高了 1500 欧呢?
3,如果你真是 这个 北京女孩 而且又被如此冤枉,你大可以向警察澄清,甚至可以告爱笑的眼睛诽谤!不必以别人的马甲在这里发表这种漏洞百出的言论!为什么你本人不出来澄清?还有,所谓真金不怕火炼,你既然这么有理,而且,若您真的已经报警了,又为什么心虚的要求爱笑的眼睛撤诉?(还有令我好奇的是,请问您又是在那里报的警呢?)-----而爱笑的眼睛却一再强调要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对比!
4,我建议大家大可以再仔细看看爱笑的眼睛的帖子,然后互相对比==人家可是把偷窃者的名字都亮出来了,若非证据却凿,怎么会有如此举动!而且报案的凭据都已经发在网上,请问您除了解释澄清以外,又有什么其他有力的证据?毕竟在证据面前,谁都要低头!就连法官判案子,也全要看证据,仅仅有三寸不烂之舌是不够的吧!
     最后,我想提醒你,无论你们之间有什么样子的过结,请你不要侮辱跟贴者,毕竟大家是就事论事,最重要的是我们互相都不认识,根本不存在什么偏袒不偏袒的!
   PS 我必须再次声明,我对楼主并无任何偏见,只是希望您能正确面对我的问题!如果,你能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相信,你会省下很多时间==不用在这么反复的澄清解释!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身正不怕影子斜,公道自在人心!
2007-3-25 02: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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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Post by fldr
爱笑的眼睛的ID所发的名为”【注意】【注意】【求助】网上通缉 Reims XX,望在
法留学生警惕!!!!!!!!!!!!!!!”的帖子
.......第一点:所有弯曲了的事实经过:
1. 价值3500欧的支票,系[color="Blue"]另一人
所偷,并非文中所提及的北京女生.
2. 支票最后的签对, 是[color="Blue"]偷窃者在未告知北京女生支票是偷窃所得的情况下,以其他借口
要求北京女生到银行进行签对,北京女生则以好友身份给予了帮助,此举在爱笑的眼睛的
文章中被称为其支票的被盗以及签对是由北京女生所为......
[S...


我只是很好奇,这个[color="Blue"]’另一人‘和那个[color="Blue"]’偷窃者‘看似楼主比较熟识。请问他/她又是谁呢????如果你强调那个’北京女孩‘是受害的,而’爱笑的眼睛‘看来是抱怨错了对象,那么,为什么不把这个[color="Blue"]’另一人‘推到前台来让大家看看清楚呢??如果只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影子,那就不能怪大家的质疑了,影子是是遮不住真相的。
楼主有精力指责’爱笑的眼睛‘,为什么就不能同时把那个第三者的情况暴露给大家呢???!
2007-3-26 19: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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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Post by beisson
智商无下限的例子。。。。。。

同意,说什么 顶,再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2007-3-27 1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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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好不容易休息一天,上来看看帖子,没发现这两个帖子这么热闹,随便说两句
楼主你说你建个小号发帖子,漏洞百出不说,怎么看感觉你都有点心虚,然后感觉你对这件事什么都知道,那你自己为什么不站出来澄清一下真相,还要在互连网上说什么赔礼道歉,虚头八脑的,弄那些臭氧层子有啥用呀? 你说让人家撤消在警察的虚假报案,谁闲得无聊没事报假案玩呀,你以为我们留学生来法国是因为看了“taxi”感觉法国警察傻x到了极点,花10几万过来逗他们玩呀。两个人的帖子我都读过,感觉文章中出现的几个人,你们肯定都非常熟,都是所谓的“朋友”吗,要我说就别浪费大家宝贵的时间,你们几个人最好一个牵着一个,去警察局“happy”一圈,看最后谁能活着出来,这样我们回帖的人还能弄个“外围”小赌一下,这才是正道~~~
2007-4-8 09: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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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漂移过!~~~
2007-4-8 09: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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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Post by beisson
智商无下限的例子。。。。。。
狂爱这句的风格,顶
2007-4-12 1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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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求助】【原创】对于爱笑的眼睛的强烈回应,澄清事实真相!

爱笑的眼睛把那个洋月的照片发上来算了 留什么情面
2007-4-12 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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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beisson
智商无下限的例子。。。。。。


: : :
2007-4-26 16: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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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发了照片怎么样,有些人要钱不要脸啊!
2007-4-26 1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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