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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抵法后三个月内在驻法国使馆教育处网站登记注册并符合上述规定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前一个月内,可以在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回国前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回国未满12个月的留学人员,可凭回国机票和盖有中国边防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申请邮寄补办。超过12个月的人员不予补办。对于这些人员,使馆教育处可以为其开具《留学经历证明》,申请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与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同,申请者须正式书面提出申请,经使馆教育处核实情况后办理。 |
2012-1-11 1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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