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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两百欧最终有了结局,它于昨天回到了我账上,感谢大家的帮助,我把我的经过写一写,希望以后有同学遇到相同情况时可以参考,不要走冤枉路,花冤枉钱:
发现钱丢了之后,我先去了银行讨说法,那天银行职员服务态度很不好,他胡乱丢给了我一张保险表格让我填,填完寄到指定的地方,那份保险表格需要提供警方笔录,于是我在法国朋友陪同下去报了警。然后花了6.09欧从里尔寄到了那个靠近巴黎的CARD SERVICE Center。干巴巴的坐等结局。
这时我突然想起我学习在我交换出来时帮我买过一份保险,里面有财产保险,于是立马翻看相关条款。请买了类似保险的同学注意,报警时间一定要在发现遗失的24小时内。于是我把所有资料都备齐,EMAIL了过去,保险公司的中介说,最好再出示银行的INVESTIGATION RESULTS, 于是我才跑到银行去要这个最重要的东西。
去了以后,才发现之前那个混账职员简直是坑爹啊,另外一个职员问我,上次来是否有签署过任何文件,我说没有,上次的职员就只给了我一份保险申报表。然后那个职员说,那份保险申报表,根本不会有用的,那是如果有人在你取钱的时候对你进行人身攻击,把钱抢走,才可以报的。我顿时更加无比鄙视之前的那个小四眼职员。于是,此职员开始让我签署那个申请调查的表格。此时我才知道,这才是我一直应该走的步骤,所以如果大家以后遇上类似取款机不吐钱的事,一定要去问银行做调查,一定要小心被三流职员诓啊!而且法国遇上不同职员会有不同说法,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
虽然此保险公司最后还是以,条例规定为:“带在身上的财产,由于那笔钱我不是带在身上遗失的,所以不保”,但起码它引导我去拿那份INVESTIGATION RESULT,才让银行真正给了我一个说法,我的钱最后终于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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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6 11: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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