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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正视中国总体税负过重的事实
2011年01月15日 13:35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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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
过去一周,有三件事引发全国热议:其一,国家税务总局宣布,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达到77390亿元,再加上政府前11个月的非税收入8408亿元,全国财政收入轻松超过了8.5万亿元;其二,坊间流传很久的房产税有了最新的消息,重庆拟对大户型和高档住宅征收房产税,而上海的方案是对新增住宅征收房产税,看来,房产税这只靴子落下不会太久;三是河南一农民冒充军车拉沙子,两辆卡车,8个月时间,居然偷逃高速过路费368万元,而其拉沙子的收益却只有20万元。
三个热点,都和政府的税费收入有关,亦和中国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息息相关。以368万元的高速费为例,按照网友们算的一笔经济账,368万元意味着需要拉沙子的车每天24小时,以每小时1400公里的速度跑8个月,很显然,这样堪比飞机的速度极其荒谬,但荒谬的背后折射的,却是中国经济不堪重负的流通成本。据测算,目前中国的物流成本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比例接近20%,比日本和美国多一倍左右,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2010年整个物价高烧不退的根源。
再看看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我们通过分析发现,从2000年到2010年的这10年,中国财政收入分别为1.3万亿,1.6万亿,1.89万亿,2.17万亿,2.64万亿,,3.16万亿,3.94万亿,5.13万亿,6.13万亿,6.8万亿和8.5万亿元。从增长的速度看,突破2万亿用了3年时间;突破3万亿用了2年时间,突破4万亿只用了1年时间,而从6万亿到8万亿的跨越也仅仅用了1年的时间。在这10年时间里,政府财政收入增长了6倍,而居民收入只从2000年的人均5800元,增长至2010年的1.8万元左右,增长不到3倍。从科学性和真实性而言,用统计政府全部收入的大口径方法计算宏观税负才能反映政府对财富的占有水平,2010年,即使只统计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金两块,政府收入就高达11.2万亿元,占GDP的比例接近35%,和欧美等发达国家不相上下。
这样,高昂的物流成本和沉重的税负,构成了中国经济的基本制度生态,亦造就了中国产业的“三维环境”:对内,宏观税负追英超美,企业负担沉重;对外,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最低端,利润空间日益被压缩。企业要生存下去:一是压低人力资本的成本,二是逃税漏税;三是尽可能逃避流通成本。用学者秦晖的话说,就是基本靠“低法治”优势、“低环境”优势、“低人权”优势等制度禀赋生存。很显然,中国企业要获得发展,必须支付比国际竞争对手多很多倍的制度成本,这是中国企业转型,产业升级的最大制度障碍。在这种制度环境下,中国企业的生存链非常脆弱,即使人民币小幅升值,对很多产业而言,都成为不可承受之重。
面对沉重的税负躯壳,高层以“结构性减税”来抚慰,在2010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就指出在“‘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坚持结构性减税”。财政部2010年12月31日年度会议的公报表示,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是2011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笔者认为,结构性减税的提法总体没有错,但如果在政策的细节上设计不好,很容易沦为不减税的一个借口:其一,中国的税负问题,既存在结构性的不合理,但更重要的是总体税负过重。以广义的宏观税负口径计算,中国当属全球宏观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在总体税负过于沉重的情况下,首先要控制总体税负的规模。其二,对于整体税制的不合理,采用结构性减税的提法有其合理性,但纵观全球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改革,哪一个不是有增有减?就有增有减而论,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制改革都是“结构性减税”,而很显然,中国的税收政策恐怕不是“结构性减税”可以概括的。其三,“十二五”期间,加税的压力明显高于减税的动力。无论是未来营业税变增值税,还是开征房产税、资源税、环境税,都是加税的举措。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负责人在很多场合一再表示,未来减税的空间并不大。其四,减税的阻力之大超乎想象。在实体经济的造血功能日益萎缩的情况下,政府的收入增长压力很大,政府减税的动力不强。以个人所得税为例,连提高起征点这样的让利于民的举措都举步维艰,一些大的减税举措就可想而知。
这意味着,如果不能正视中国总体税负过重的事实,在利益博弈复杂的情况下,仅仅提结构性减税,搞所谓的“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而不是首先通过限制政府的总体收入进行大规模的减税,最终结构性减税就会被演绎成“结构性的加税”。我们认为,面对外界的压力,政府有推动减税的压力,以2010年12月的政府税收收入来分析,根据统计,前11个月全国税收收入68332.36亿元,而全年的税收收入为77390亿元,意味着12月份的税收收入居然高达 9000多亿元,而这还是在很多地方税务部门担心税收增长过快,引发外界的质疑,主动要求企业“压库”,将12月份的税收延缓到2011年上缴的结果。
我们同意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的提议,通过立法限制政府的收入,将政府收入的上限规定为不能超过GDP的33%。只有限制政府收入的上限,才有可能真正降低总体税负,也才有可能进行税制结构的优化。如果政府不能控制总体税负,沉重的制度成本将进一步削弱经济的竞争力和造血功能,2010年政府11万亿元的收入,有近3万亿居然是靠卖地获得的,中国经济成了名副其实的“中国土地经济”,而很显然,这样的收入增长是没有任何持续性的。 |
2011-3-24 14: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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