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问题几千年前就有了,到了现在世界上没一个国家有号的解决方案,所以说这么多还是老生常谈。
现代的西方社会需要在“种族歧视”和“言论自由”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很不容易。因为言论自由,不能让人因言获罪,但更多的时候the pen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一个有影响的人的一句话确实能激励很多人,带来别人预想不到的结果。所以这种东西得就事论事,多谈大道理是没什么哟用的。比如法国,刑法里对于种族歧视的定罪看似很重其实很难操作,而且需要有一定的后果(不给工作,不给和别人”同等”的待遇,当然这个同等怎么定义还是个问题,具体可以看看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Code.do;jsessionid=2D45A29BF15F7EA5AFDF1C34C8340B43.tpdjo09v_3?idSectionTA=LEGISCTA000006165298&cidTexte=LEGITEXT000006070719&dateTexte=20100606),这样就很难搜集证据。上面还有人说美国,美国对于种族平等的为一立法保障就是投票权平等和取消种族隔离(种族隔离的Jim Crow laws被64年的civil rights act推翻了,投票权是65年的voting rights act保障的),至于别的方面还是“言论自由”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