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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公共马甲2

有个闹心事请教各位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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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个男的心理也许是这样的:他没多花一分钱就占有(作为性对象)、使用(作为保姆)了楼主2年合730天,期间任凭他满足生理需要多少次就不说啦(折合成多少钱也不说啦),楼主每天伺候他,给他做饭洗衣(要付多少保姆费也不说啦),还出头摆平他的事,他觉得这一切都是他应得的。现在女方娘家竟然要借7万人民币,心里很不爽,迟迟不见还钱更是不爽。试想:这样的小男人真的到了结婚迎娶那一天,让他出300万人民币,不是要了他命吗???总之,这个小男人只是索取,不想付出。或者说:他不仅不知道感情为何物,而且也没有一点人情味。楼主绝对不能要他呵,除非你有难言之隐。但带着这样的“隐”同居、甚至结婚,绝对不会幸福的。
2010-1-29 15: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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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在法国嘛,说了一个月还的,说话要算数的。要摸当初不要说准还的日期。

不过确实lz的老公有些小气,当初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我只是个穷学生,身无分文,婚礼都是他们家出钱办的。
2010-1-29 15: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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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如果一个男的真爱女方,那一般都是想方设法帮助女方及其家人;如果虽同居但感情很淡甚至谈不上感情只是双方或单方生理需要或定居需要,那这个男的行为就不奇怪了
2010-1-29 16: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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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换个角度想呗,你要是拿出7000欧给他,然后他妈也这样,你就真能一点都不犯嘀咕?

你男朋友这么急着要钱,往坏了想,估计是想赶紧拿了钱跟你分手了吧。
2010-1-29 16: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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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看下来 我觉得是楼主父母有错在先 结果到后来就变成怪男朋友小气了  这世道 呵呵
2010-1-29 18: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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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两边都不是很好,其实稍微退让一下,就不会有什*么事情。

你父母有过失在先,但后来转变了用这种存钱 ...
firedd 发表于 2010-1-29 14:26



  同意
2010-1-29 18: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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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男朋友工作了也不养你啊. 还什*么都平摊.
真CHEAP
2010-1-29 18: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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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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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9 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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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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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9 18: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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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男朋友工作了也不养你啊. 还什*么都平摊.
真CHEAP
dreammeng 发表于 2010-1-29 18:07



    这个男的根本靠不住,说穿了,就算以后结婚了(其实现在只差一张证书而言),万一女方及其娘家有什*么急需用钱的时候(而且指定还不了钱的),这样的男人绝对会袖手旁观的。趁早分手吧,楼主就算2年的身、心都奉献给慈善事业了,呵呵。
2010-1-29 18: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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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lz男友有点小气
lz的家里办事不大靠谱
lz比较可怜
2010-1-29 18: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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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很多人说 男朋友 不等于 老公,还没有结婚等等。
问题是,在父母眼里,都在一起住了2,3年了,还等于没结婚吗?
还存在两个人不是相互信任,一心一意过日子的吗?
lz 的父母可能假设两个人是相互信任,准备一心一意过日子,然后从省钱的角度来说,不把钱给寄回来,毕竟7000euros 汇费也需要2000 3000 人民币。6,7月份回国时带回来,也就几个月的时间。
个人觉着,lz 应该和你男朋友说清为什*么父母这么打算。
说实话,作为一个已经工作的男人,女朋友还是学生,如果所有的费用也还是AA, 未免有点过分了
bifidus 发表于 2010-1-29 15:11



这个我同意你的说法,在女方的父母的眼中,也是与结婚不多了的。可是,男女住在一起,也是需要男女双方愿意的吧。

同意,这也是有可能。可是,这也要与男方说了,同意了,才可以这么做。不然,这也未免太霸道(这个形容不太对。。。),难道父母就可以说:嗯,把你的钱给我,我帮你怎样怎样。。没有一个人愿意将自己的钱给别人支配/要怎样作吧。。虽然是说可以省汇费2000-3000(不知道这个数目对不对,就算是对的吧),可是这话不能说,因为借的时候,就没有想到当要还钱的时候,是要给汇费(无论多少)的?


同意。。是要说清楚,男朋友同意了就还好,不同意的话还是要还回来,难道就可以不还了


恩,我也觉得应该是男的多出些,比如房租+吃的。毕竟,住一起是要考虑将来要结婚,结婚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那么那些现在男方需要多出的钱,其实也是在花以后的‘2人’钱)


突然想起(以前有人说过)。。。有没有人是这样想的:(结婚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哈哈。。
2010-1-29 18: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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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二是提出结婚,提出国内或巴黎一套婚房(总价25万欧左右)+孝敬女方父母的迎娶礼金7万欧。如果不成,趁早分手。
wangziwang 发表于 2010-1-29 15:35



   这么一个条件,巴黎没有其他女生了???快分吧。
2010-1-29 18: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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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同居谈不上谁吃亏谁赚,否则,同居2年合730天,就算支付女方7万人民币,分摊下来每天不到10元钱,哪有这么 ...
wangziwang 发表于 2010-1-29 15:44



   同意
2010-1-29 18: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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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赶快分吧
2010-1-29 18: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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