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期间
1,房租:入住后,房客的主要责任就是按照租约规定的日期支付每月的房租和杂费。一般付房租的日期为每月月初。
2,杂费:1987年8月26日的法令规定了杂费由房客支付。而杂费中所包含的花销主要有:电梯(含定期检查费、简单的维修费、电费);住宅楼内外公共空间 (含清洁工的工资、电费、绿化带的维护费等);水(含楼内住户的个人用水与公共空间用水、各项检查费、有关器材的调节、清理、润滑与安装等技术费用);对于有集中供暖和热水的楼房,这些费用也可包含在杂费内。
3,其他税费:房东还有权利要求房客支付家庭垃圾倾倒税(taxe d’enlèvement des ordures ménagères)、以整幢楼为单位缴纳的清扫税(taxe de balayage)和租约费(droit de bail)。
如果不属于以上的东西,那么就应该是房东该负责的啦, 当然现在有一条新法,大意是如果房东对住房进行关于"节能"方面的大维修,房东可以向房客索取维修保养费, 楼主只是坏电表而已,不属于此情况,所以只需按"La liste des réparations locatives" 去做就是啦, 该条例原文在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Texte.do?cidTexte=LEGITEXT000006066148&dateTexte=200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