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件的迷惑性:
a. 孩子的哭声很像(也许童音都差不多的),又正好是个女孩;
b. 时间2:30,正是孩子中午回家吃饭睡觉后到校的时间;
c. 近期深圳发生了太多的绑架案,令大家心里毛骨悚然。想到有可能是事实;
d. 歹徒凶神恶煞,根本不给你话语权,无法探出个虚实。
2. 经验与教训:
a. 诈骗者打的是我办公座机,并且通话有十余分钟。在此期间,除了一心一意听对方说话外,我完全有时间拿起手机查询班主任电话,然后写个纸条要同事帮着打求证的,这样就能在5分钟内搞定。但我当时没这么做,导致后来的查询工作这么麻烦。
b. 人多力量大。后来的求证工作都是同事们帮着做的。要是一人在家接到这样的电话,还是得想办法求救。不能光只一门心思听歹徒的。他们都是亡命之徒,及时给钱也是不安全的。
c. 尽量用脑子记住一些重要的电话,在第一时间能与可给予求救的人联络上。这样,即时手机不可用时,也能拨通电话求救,否则,将失去宝贵的时机,乱了方寸。
d. 很多时候是可以手、脑、脚并用。请随身携带一张纸、笔,方便记录;
e. 现在的手机都有通话过程中录音的功能,只须按两个选项键。这样能保留第一手的证据。
f. 诈骗者的电话“15260067030”,居然能同时与我的座机、手机同时通话。可见,诈骗者是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无所不能。作案手法越来越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