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上还嫌不乱 SEN是大公司 被人诬陷 走的程序自然和那些吵架的人不一样 
原帖由 夹子 于 2008-8-8 20:40 发表
主要是通过她的电话号码找她吧,她之前在别的板块卖过东西,(虽然现在这个帖子已经被她自己删除掉了。)有留电话号码,警方通过电话公司很快就能查到。...


原帖由 qdrobert 于 2008-8-8 12:19 发表
不过黑店的风气也是时候需要改改了,虽然网站有免责条款,可是一个网站的风气毕竟是可以控制的,当年我也是黑店的明星之一,那个诬陷我的女孩儿和她招来的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士们我一个普通留学生能有什么办法? ...




原帖由 xiao2 于 2008-8-9 21:22 发表
发帖子的小妞要是真的被你这封律师函吓住~那她可就是真的SB了~~
不用说别的~~能找到活人才是关键~~找不到活人~别说你要CHARGE15000,你就是要charge一百万~谁理你啊~~
去起诉吧~~也让你见识见识欧洲警察的效率~~别说 ...
原帖由 阿修罗 于 2008-8-9 23:48 发表
按着这样的思路,在法国犯罪就是不要紧的咯?
律师信不是吓唬人的,而是去争取我们在法律上正当权义的。
对于一个污蔑诽谤别人的人,我们不对她使用尊称,我想大家也可以理解吧。 ...
我看到律师信会觉得好恐怖阿,感觉像港片~~到底是什么事情呢?
原帖由 阿修罗 于 2008-8-9 23:48 发表
按着这样的思路,在法国犯罪就是不要紧的咯?
律师信不是吓唬人的,而是去争取我们在法律上正当权义的。
对于一个污蔑诽谤别人的人,我们不对她使用尊称,我想大家也可以理解吧。 ...
原帖由 xiao2 于 2008-8-11 15:11 发表
说实话~~确实不要紧~~(rf8rf)
争取权利是一回事~~法国警察的效率是另外一回事~~还记得荷兰数年前的留学生被杀案么?~~3年过去了~凶手呢?~~被清晰地拍到相貌的凶手都抓不到~你觉得欧洲警察会比中国警察更有效率么?~~
...
Révéler l’identité de tes complices. Ou, si tu es complice de l’infraction, révéler la personne qui t’a donné l’ordre de commettre l’infraction.
原帖由 阿修罗 于 2008-8-9 23:48 发表
按着这样的思路,在法国犯罪就是不要紧的咯?
律师信不是吓唬人的,而是去争取我们在法律上正当权义的。
对于一个污蔑诽谤别人的人,我们不对她使用尊称,我想大家也可以理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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