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战法

标题: 又一个考验大家智力的案子:打工妹在人大办公楼被奸杀 [打印本页]

作者: 橙色路灯    时间: 2011-10-9 00:39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aubonj    时间: 2011-10-9 02:41
作为民主派,求实证,忌妄断,不主观,程序化
作者: 老张    时间: 2011-10-9 03:30
如果真想了解案件, 还有一篇更详尽些.
http://news.qq.com/a/20111008/000177.htm

而且一些网民的评论也挺有些看头.
http://comment5.news.qq.com/comment.htm?site=news&id=29938545

==

话说回来, 这种事情, 拿到战法时政上一件一件地转载, 橙色路灯tx 也真是辛苦.

作者: tianyufr    时间: 2011-10-9 07: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中草药    时间: 2011-10-9 11:27
“闫雪宁冲凉后,披头散发穿着单薄,走出了女浴室”果然女子沐浴后是最美的
作者: loria20    时间: 2011-10-9 12: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ede    时间: 2011-10-9 13:25
loria20 发表于 2011-10-9 12:40
回国了一段时间,感觉各大门户网站的新闻就看一热闹,平时就从微博上读新闻,至少可以筛选,虽然也是左右派 ...

大家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每个人的世界观都各有不同,不必太较真
作者: 橙色路灯    时间: 2011-10-9 14:36
loria20 发表于 2011-10-9 13:40
回国了一段时间,感觉各大门户网站的新闻就看一热闹,平时就从微博上读新闻,至少可以筛选,虽然也是左右派 ...

你能从一个“本是不关心时政的小女子”变为现在的“也渐渐开始关注12”. 说明媒体宣传是有效果的。

能抓人眼球的,说明它社会关注度高,能能引起大家共鸣。社会焦点问题不去关注,关着门研究高深的宪政民主或共产主义,结果只有自我陶醉,而且越醉越深。
作者: 橙色路灯    时间: 2011-10-9 15:08
本帖最后由 橙色路灯 于 2011-10-9 16:48 编辑
tianyufr 发表于 2011-10-9 08:31
把刑事案件政治化不好


如果在美国法国的立法机关内部发生这事,你认为他们的社会会有什么反应?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这种24小时有武警执勤,维安严密的要害机关部门,维修工大晚上可以住里面,打工妹可以入内,还能过夜,还能色胆包天杀人碎尸,如此可笑的闹剧,静观其变,看看后续发展。不管持哪种观点,对待如此蹊跷的案件,都不要急着下结论。

看到这个新闻的标题,我的第一反应就:又是临时工干的。没想到,这次竟然变为维修工了。
作者: 老张    时间: 2011-10-9 15:26
橙色路灯 发表于 2011-10-9 16:08
如果在美国法国的立法机关内部发生这事,你认为他们的社会会有什么反应?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这种24小 ...

美国? 那么在白宫. 也是24小时有执勤... 可是在克林顿办公室椭圆桌不是也发生过令人不齿的事情. 美国社会还不是该怎样, 还怎样了?!
切!

作者: 老张    时间: 2011-10-9 15:39
tianyufr 发表于 2011-10-9 08:31
把刑事案件政治化不好

严重同意.


作者: tianyufr    时间: 2011-10-10 11: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橙色路灯    时间: 2011-10-10 12:06
tianyufr 发表于 2011-10-10 12:41
有什么可讨论的?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呗,乃还想追究人大的责任不成?嘿嘿~

围观就是力量。一个案子广受监督,才能做到“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如果大家都不关注,就容易变成有权有势者“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如果遇到社会问题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那也没必要关注时事了。就是因为我是一个时政爱好者,所以才关注这些社会问题。
作者: 天优子edmond    时间: 2011-10-10 14:23
刑事案子那么多。。。。。管的过来嘛。。。。。如果不是人大,打工妹被奸杀,这个事,虽说是耸人听闻,不过也并不是啥稀奇事,就是一变态,社会渣滓 就是把人抓起来关了嘛!
作者: JAZZ    时间: 2011-10-10 14:43
有些人就是敏感,政府机关出了奸杀案,分明就是刑事案件,怎么能和政治挂钩呢?
就如同大赖到美国,完全就是个人旅游,总有人要千方百计扯上政治。
作者: 橙色路灯    时间: 2011-10-10 16:26
天优子edmond 发表于 2011-10-10 15:23
刑事案子那么多。。。。。管的过来嘛。。。。。如果不是人大,打工妹被奸杀,这个事,虽说是耸人听闻,不过 ...

一个普通打工妹可以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被奸杀。关注度应该与普通刑事案不一样吧?有些人以政治为由回避。

别说是出了人命,就是一件普通的纵火案,烧了一个普通店铺,烧了一个省级国家机关,烧了一个中央部委,烧了中南海,其关注度影响力也是不一样的。
作者: dailly    时间: 2011-10-10 16:36
没准官方答案很好玩哦。。。
作者: dailly    时间: 2011-10-16 16:44
根本就查不出什么来。。
作者: tianyufr    时间: 2011-10-17 02: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橙色路灯    时间: 2011-10-17 13:13
本帖最后由 橙色路灯 于 2011-10-17 14:16 编辑
tianyufr 发表于 2011-10-17 03:33
DSK当初的所谓“性侵案",就是一个刑事案件,过度的解读就会产生政治化的阴谋论。案件最终的结果还是得依照 ...


一个是存在独立法官和陪审团,一个是地方政权只手遮天;

一个是受害人被告人都有充分的媒体司法途径表达自己的立场,一个是只有官方媒体的介绍而受害人家属缺乏权威媒体质疑发声;

一个是媒体民众习惯于挑剔政治人物,有时甚至吹毛求疵,一个是媒体都受官方审查民众公民意识还不发达还有相当部分臣民意识习惯于替政治人物辩护。

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这是个刑事案子,即使这个女的是被领导强奸谋杀,他仍然是个刑事案子。我们都没有否认它是个刑事案子。我跟你的不同主要在于,我看到了这2种不同的社会环境里,受害者的申诉渠道有天渊之别,公民意识有很大不同,而你我选择了不同的视角而已。


卡恩案疑点重重,但是,他们双方都可以有律师有媒体发声。律师陪审团可以有更多的证据资讯做出判决。
主贴中的案子也有疑点,但是,被害人家属有机会发声吗?被害人家属与人大常委之间,谁更有能力影响取证和判决?即使替受害人说了,法官会违背事实判官方有罪吗?在控辩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社会关注会让法官的判决更合法。

正是在这种媒体被管制,地方官员只手遮天的社会环境里,我选择了监督当权者的一方。我没有必要替当权者找理由辩护,因为他们有充足的申诉渠道。与之相反,被害人的申诉渠道却非常狭窄。我能量有限,对受害人不会有实质帮助,有的只是这种立场,关注是我唯一的力量。




欢迎光临 新欧洲·战法 (https://bbs.xineurope.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