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战报记者 鲁佳)这次摊上大事儿了!微博上已经炸开锅啦:
是这样的,前几天战报也发过一条推送,是讲新广告法从本月起施行的,但主要是告诉大家,这部“史上最严厉”的广告法对广告用词进行规范,不得使用最大最好最棒最漂亮最啥啥的吹牛字眼。好吧,其实这也不新鲜了,对于做了多年纸媒的战报君来说,一向也知道广告不能用这类词,只是电商方面有待规范,也不算事儿。 但现在仔细一分析这新广告法,对咱们影响最大的其实是这条—— 无论单位还是自然人,有无收取费用,只要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构成了广告行为。如若发布的广告内容虚假,对消费者造成欺骗和误导,那么广告发布者就可成为索赔对象。 至于处罚,根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罚款高达20万至100万软妹币!后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打击面实在太广了。不但一直积极推自己Misszhang面膜的翠花张馨予mm要哭晕在厕所:
还有朱梓骁啊之类很多有志于当医药学家并且已经发明和推出了自家美容产品的明星们,都要当心了:
还有虽然自己缺乏科学天赋,但靠颜值吃饭、勇于代言的一众明星和网红们,厕所都不够用了哎呦喂。 不过这事儿也是该规范了,战报君以前也跟大家讲过《神仙姐姐和毒面膜》这个恐怖的故事。
明星网红距离自己还比较远?图样图森破了,这条法规将所有微信用户一网抄尽。你用微信吗?你朋友圈里有代购吗?或者有打广告的吗?你帮朋友转发过吗?只要有,你就可能摊上事儿。新广告法明文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转发广告的也属于广告发布者。 而且新法规出炉,预计总得一时风紧,抓几个典型吧。。。
战报君再也不敢发美图过的自拍照了。。。也不知道算不算虚假广告~ 也是为iPhone 6s感到心塞,刚刚把像素从800调到1200。
网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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