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搜索

旅法侨界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公布实施十周年

lujia0625 2015-3-18 03:43 1597人围观 新闻中心

(新欧洲战报记者 鲁佳 吴忱)3月16日,在法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牵头下,旅法侨界纪念《反分*裂*国家法》公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法国华侨华人会巴黎总部举行。旅法主要华人协会三十余位负责人,中国驻法使馆领事部一等秘书王原、李京生,以及多家华文媒体代表与会。会上深入讨论了《反分*裂*国家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大家纷纷表达了对两岸三地和平发展、共同进步的愿望。



座谈会由法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秘书长王加清主持。


作为台胞代表,法国中华会馆理事长陈广诚来到座谈会现场参与讨论。他说,十年来他是第一次出席这样的座谈会,十分高兴也深知身上的重担。他回忆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是为了遏制“台独”实力,应对当时紧张的台海局势,捍卫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身处海外的每位炎黄子孙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中国人,每个中国人都会希望祖国统一,也相信统一必将实现。




法国青田同乡会会长陈少奇在座谈会上严正声明,法国青田同乡会坚决支持和拥护《反分*裂*国家法》,坚决反对分*裂*国家、分裂中华民族的各种言论和活动。法国青田同乡会向来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为己任,积极团结旅法兄弟协会在内的各种爱国力量。法国青田同乡会作为旅法侨界举足轻重的一份子,必定不遗余力地发挥海外华人组织的民间外交作用,与当地台湾社团及台湾同胞更多地联谊,团结所有旅法华侨华人,用实际行动支持祖国和平统一。




法国法华工商联合会会长郭志敏发言说,《反分*裂*国家法》迄今已经走过10年的历史,事实证明,这项法案不仅是大陆对台政策最大底线的宣示,也是13亿中国人民统一意志、对抗分裂的重要一步,它强调了整个国家的核心利益,也体现了大陆方面以最大的诚意和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郭志敏指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带来的福利惠及两岸民众,得到广泛支持,但仍有一小部分台独组织没有放弃分*裂*国家的企图。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分*裂*国家法》具有遏制“台独”分裂实力的屏障作用和威慑意义。旅法侨界坚决反对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的分裂活动,法华工商联合会将与兄弟协会一道,发挥民间外交作用,用实际行动维护祖国领土和主权完整。




法国华人贸易促进会会长温晓光表示,虽然华侨华人身居海外,但祖国的和平稳定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反分*裂*国家法》直指全中国的根本核心利益,法国侨界绝对支持和拥护该法案,法国华人贸易促进会将在会内展开积极宣传,让会员们更了解该法案的内容,不能让“台独”分子歪曲该法案是为武力解决台湾问题而立,加强防范“台独”势力误导海外华侨华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尽自己的一份力。




中法友谊互助协会会长张常豹也在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10年前《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十分及时,该法案的提出有两大重要意义。第一,遏制了“台独”分子的分裂想法,也使台湾同胞了解祖国对两岸和平统一的意志和底线。第二,该法案内容全面,使中国在面对西方势力的分裂企图时,能够有理有据地应对。法案实施以来,对两岸人民在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张常豹同时建议,两岸交流除了经济交流之外,也应加强文化交流,尤其要对两岸青年一代加强关于祖国统一的教育,让他们全面了解两岸历史文化、祖国发展历程和相关政策。此外要着力提高全民素质,让台湾青年增强对祖国的认同感。







当天,法国潮州会馆会长吴武华、法国华人进出口商会会长苏荣武、法国文成联谊会会长胡文华、法国浙江同乡会会长李锐朋、法国华人鞋业协会会长郑建国、法国华侨华人妇女联合会会长潘笑黎、中法艺术交流协会会长侯玉霞、法国华人律师协会会长孙涛,法国华人经贸协会第一副会长林鑫、法中文化交流协会执行会长刘一彩、法国广东会馆执行会长马致远、法国亚洲餐饮同业联合会会长李阮春、法国温州商会会长胡镜平、法中商贸联合会会长王光祥、法国外籍兵团退伍华人协会常务副会长徐志强、法国华裔互助会代表韩文光、上海联谊总会会长任建平等各协会负责人都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和平统一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中国的统一和强大是海外华侨华人的坚强后盾。海外侨胞要用实际行动去推动和平统一,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携手实现民族复兴,相信“两岸一家亲、共圆中国梦”的美好愿景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640.jpg


2005年3月14日,中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法律当天由国家主席签字并立即予以实施。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鼓励两岸继续交流合作,但同时也首次明确提出,在三种情况下中国大陆可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如今,旅法侨界在隆重纪念这部重要法案颁布施行10周年之际,更加深切感受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10年历史,也充分证实了这部法案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


资料链接:
《反分*裂*国家法》

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作者: lujia0625

最新评论

TA还没有介绍自己。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