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房东只有在如下情况下,才有权退租收房: 收回出售 在此情况下,房东必须在租约到期时提前六个月用双挂号信的形式,通知房客他想收回房屋出售,售价若干,并询问房客是否想行使优先购买权。只有房客表示不想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在收到房东的收房出售通知两个月内未答复的情况下,房客才会受该退房通知的约束。如若房东改变售价,须重新启动该通知程序。 收回自住 房东收房的第二个法定理由是自住,这同样需要提前六个月通知房客。法律规定,收回自住的房屋只能用于本人或近亲属的主要居所。所谓近亲属是指房东的配偶、同居者、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如若发现出租给他人或让近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居住,原房客可要求赔偿损失。
其他合法理由 房东也可以用其他合法和重大的事件,作为收房的理由,如:
此外,房东要遵守“冬季暂停驱逐”(Trêve hivernale)的法规。法国2008年出台这项法律规定,即使房客未付房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内的冬季保护期,房东也不得将房客赶出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