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2月9日公布的一项调研报告,2013年法国的强制性征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5%,在经合发组织的税务负担排行榜上名列第二,仅次于丹麦。 经合发组织公布有关该组织34个成员国的《公共税收统计》年度报告。2013年法国的强制性征税(税、捐、其他捐金)比率(税收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从两年前的42.9%增达45%。法国的税务负担在经合发组织中名列前茅,仅次于丹麦(48.6%),超过比利时(44.6%)。和2012年一样,这三国仍排在前三名。经合发组织的税务部主任帕斯卡尔·圣阿芒强调:这3个国家的强制性征税达到“非常高的水平”。 法国的税务负担自2011年以来每年平均增加1%,自2009年以来增加了3.7%,这是因为前任和现任政府都决定增税。据财政部的数据,2011年的税收增加了201亿欧元,2012年增加235亿欧元,2013年增加了263亿欧元。 北欧国家、法国及意大利属于税务负担重的国家。韩国(24.3%)、美国(25.4%)、智利(20.2%)以及墨西哥(19.7%)是税负最轻的国家。德国的比例为36.7%,超过平均数。 法国的税负高居第二,原因首先来自财产税,法国的财产税征收率达3.8%,经合发组织为1.8%。工资税的差距也较大,法国为1.6%,经合发组织为0.4%。最重要的差距来自社会保险捐。法国的社保征摊金征收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6.8%,经合发组织其他国家平均只占9%。 必须强调的是,虽然法国社会保险征摊金的征收比率占重要部分,但社保捐不是近几年来法国税务负担加重的主要原因。自2011年以来,社会保险征摊金的征收率增加了0.7%。但同时,收入所得税和企业营利税所占的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增加了1.8%,其中个人收入所得税增加1.4%,企业营利税增加0.4%。
法国政府承诺,2015年对贫困家庭和中产家庭减税,并宣布取消收入所得税征税档次表上的第一个档次,同时将大幅削减企业的税负和社会保险征摊金。政府计划用海外逃税漏税资产中追缴的税收去弥补部分歉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