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京报接到举报称,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记者调查发现,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当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认发生性关系的女生,“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 当地警方表示,嫌疑人供述称曾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但都是彼此自愿,目前已将其中一名嫌疑人以放火罪的名义“控制起来”。此外,部分女生受侵害后并无保留相关证据,在办案上增加难度。 女生称被三男子性侵 7月3日,新京报记者见到举报材料中的初中女生晴晴。案发时间是去年12月23日,当时她刚过14周岁生日5天,上初二。 晴晴回忆称,当日第一节晚自习课后,她的好友,13岁的小婷一个人溜出学校,被学校门口不远处白色宝马车上的人喊上了车。跟在后面的晴晴上前喊小婷下车,却被一个男子推上了车,随后车门落锁。 晴晴说推她上车的人叫王强(真名黄鹏),经常开一辆红色本田车停在校门口招呼女生,在学生中小有名气。 随后,这辆车开进了东平县银山镇银悦宾馆院内,宾馆又下来三个人。家属称,当地警方后来证实五人分别是黄鹏、卢道刚、黄德伍、郑容材和小庞(未参与性侵)。 5人吸毒后,卢道刚和40多岁的郑容材拉着小婷去了另一个房间,黄鹏和晴晴留在吸毒的房间。 晴晴说,随后黄鹏强*奸了她。晚上12点左右,黄德伍进入房间,晴晴夺门而出,但宾馆院子的铁门反锁,晴晴未能逃出。被拖回房间后,黄德伍和卢道刚又分别强*奸了晴晴。当晚自始至终,晴晴一直哭泣,并曾抓挠和脚踢对方,但“直接就被按住了”。 昨日,新京报记者来到事发宾馆,客房一名服务员表示,她当晚没值班并不知道此事,但是“地痞侵犯初中生镇上都知道。” 公开的秘密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斑鸠店镇,社会青年从镇中学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多年公开的秘密。 斑鸠店镇中学是初中,有学生近千人,寄宿生较多。提起学生被性侵一事,学校附近商店一店员说,“七八年来就这样,校门口隔三岔五就停着好车,傍晚就有小姑娘上车走了。” 晴晴的多名同学证实,最近一两年经常停在校门口的有黄鹏的红色本田车、一辆白色宝马和一辆灰色的车。 一名今年13岁的女生苗苗得知晴晴的遭遇后,告诉晴晴自己也曾被黄鹏性侵,“我恨他(黄鹏)”。 7月3日,苗苗告诉新京报记者,2012年8月,她11岁,刚上初一,黄鹏通过QQ“附近的人”功能和她成为网友。“黄鹏有个QQ群,专门加女生。”黄鹏开车带苗苗出去玩了两次,第三次黄鹏在车里“强*奸”了她。事后苗苗因为害怕没告诉任何人。 黄鹏等人诱骗女生,甚至连其家人都心知肚明。当地人路兴海曾替郑容材到康家“说事”,路表示:“他们几个人打小就不是好东西,作孽啊,强*奸了俩小姑娘。” 此外,还有两名女生向李家人描述了自己被黄鹏侵犯的过程,两人称也是通过QQ与黄鹏等人结识,被送过手机和一百块钱,随后被迫与之发生性关系。 上述案件发生后,家长们均未报案。李家人称,他们报案后警方没有给他们受案回执单,也没有给他们立案通知书和不予立案通知书,目前他们也不知道案件进展情况。 警方是否已立案? 1月4日下午,李家人到东平县刑警大队报强*奸案。但至今警方没有给他们受案回执单,也没有给他们立案通知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他们怀疑警方未予立案。新京报记者向东平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求证,未获回应。 李家人还提到了报案时的几个疑点。1月4日晚晴晴的舅舅陪同做笔录,他说警方伪造晴晴的说法。“晴晴原话是‘他扒我衣服’,我却看到警察在电脑上打‘晴晴把外套脱了,又坐在床边帮黄鹏脱衣服。’” 晴晴的舅舅要求中止笔录,并告诉了在门外等候的亲戚。晴晴的二姨打电话想找电视台曝光,胸口被打了一拳,李晓风则被另一警察按倒在地。 对于此事,刑警队一名副队长表示,刑警队办案区借用的是公安局的地方,打人者并非刑警队的。 一周后,李家人再次带晴晴报案做笔录。1月底,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显示,“处*女*膜破裂”。 李家人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6月24日,刑警队一警察称,“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对于这一说法,新京报记者向东平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求证,未获回应。 7月4日,斑鸠店镇派出所所长张利智当着新京报记者的面告诉李家人,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黄德伍以放火罪控制起来慢慢审。“这种案子调查取证太难。”“我们也很为难。” 但张利智始终未明确告诉李家警方是否立案。 斑鸠店派出所另一名工作人员当着新京报记者的面向李家人证实,经过讯问,黄鹏等人承认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但此前警方曾告诉李家人,黄鹏等称发生关系均是自愿。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律师表示,刑法规定,对于14周岁以上女性发生的强*奸案,调查取证有难度,除了口供外,还需要体液、衣物液体、身体伤痕等物证佐证,而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违背其意愿都算作强*奸,“但需要受害人报案。” 全文链接 http://news.qq.com/a/20140707/004144.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
百丈漈 发表于 2014-7-7 21:01
地痞还受市里保护?
龚贺 发表于 2014-7-8 13:45
不一定是保护这些地痞,有可能只是为了达到维稳目标。
百丈漈 发表于 2014-7-9 21:19
如此维稳,定将不稳
龚贺 发表于 2014-7-10 10:52
对老百姓和官员,“稳”的内涵不同。老百姓要求的是生活稳定,官员追求的是自己的位子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