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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我叫祺祺
是不错,但是他女朋友没有同意他的求婚,哎~~
感情啊
现在在国内看的事实报道,不是为钱就是为情
真累,一辈子不嫁了吧,父母更累 难啊~~~

去儅尼姑吧~或者去月亮儅鳥人。。。
2007-8-9 17: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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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猫猫JJ
親愛的,給我推薦些書吧,我回國去買,最近很喜歡看書,各種各樣的


不用买很多 书太花钱 又占地方 我以前很喜欢藏书 现在只觉得麻烦 因为都带不走
你可以去新浪读书频道 我现在一般都在上面直接在线看 不过有些小说不是很完整
我回国之后恶补了过去一年多没有看的书 也回顾了一些从前看过的书 还是很喜欢
先给你推荐甘薇的《爱是最冰冷杀人武器》和黑可可的《食草动物要彼此相爱》吧
2007-8-9 17: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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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猫猫JJ
其實你用紅字標出的部分,我都很有感悟,因爲太像了,實在是太像了。。。


恩   恩   就是  就是  我也觉得实在是太像了  看来我们是一类人
2007-8-9 17: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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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我叫祺祺
是不错,但是他女朋友没有同意他的求婚,哎~~
感情啊
现在在国内看的事实报道,不是为钱就是为情
真累,一辈子不嫁了吧,父母更累 难啊~~~

哎 现在的人都越来越现实了 不过说句实话 要是真的没有钱 怎么结婚啊?
结婚那个瞬间 的确很浪漫 但是浪漫不能当饭吃啊 必须要想想结了婚以后
还不是要天天围绕柴米油盐茶转 始终都会去计较的 生活永远比电视剧残酷
2007-8-9 17: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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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苹果皮皮
不用买很多 书太花钱 又占地方 我以前很喜欢藏书 现在只觉得麻烦 因为都带不走
你可以去新浪读书频道 我现在一般都在上面直接在线看 不过有些小说不是很完整
我回国之后恶补了过去一年多没有看的书 也回顾了一些从前看过的书 还是很喜欢
先给你推荐甘薇的《爱是最冰冷杀人武器》和黑可可的《食草动物要彼此相爱》吧

網址!網址~不過我還喜歡把書握在手裏的那種感覺。。。
2007-8-9 17: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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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猫猫JJ
網址!網址~不過我還喜歡把書握在手裏的那種感覺。。。

甘薇 - 《爱是最冰冷杀人武器》
http://book.sina.com.cn/nzt/lit/aishizuibinlengsharenwuqi/index.shtml

黑可可的《食草动物要彼此相爱》是我几年前买的书 网上现在几乎找不到了
我看如果到时候回法国如果行李不超重的话 我就带回来 然后借给你看 好么?

我跟你一样  喜欢纸张的东西  尽管它们会泛黄  会变旧  但是我喜欢翻书时候的那些“刷刷”声
2007-8-9 17: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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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其实我这段时间还有回顾洁尘的影评《华丽转身》和《暗地妖娆》  不过网上都找不到了
再推荐给你两本八十年代后写的小说吧  也许会被很多人所鄙视  但是是我很喜欢很喜欢的

郭敬明 - 《悲伤逆流成河》
http://book.sina.com.cn/nzt/youth/lit/bsnlch/index.shtml

张悦然 - 《樱桃之远》
http://book.sina.com.cn/nzt/1074133796_yingtao/index.shtml
2007-8-9 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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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苹果皮皮
甘薇 - 《爱是最冰冷杀人武器》
http://book.sina.com.cn/nzt/lit/aishizuibinlengsharenwuqi/index.shtml

黑可可的《食草动物要彼此相爱》是我几...

謝謝阿!親愛的
2007-8-9 18: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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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凛冽之冬   by吴苏媚

庄生住十二楼,我住九楼。
搬进这幢楼的第三天,在电梯里遇到庄生,他笔挺的占着,目不斜视。这幢公寓冷冰冰的,在长长的走廊里走着,永远也不知道一扇门后住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样的事。
我刚刚被前男友甩掉,有时会很佩服那个中等外貌中等智力的男人。过去四年,我低估他了,总把这个人当成是最后的堡垒,天真地想,哪怕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辜负我,还有这个现代尾生痴痴的等着我的施舍。
我将他当成最后一张牌,保持着稳定平静的关系,不排除在遇见心仪对象后将其果断踢掉的可能性。
我确实是这么想的,在过去的四年里,总以为这个傻子永远眼里只有我,对我从一而终坚贞不渝,可我们在地铁站吵架后,一切不一样了。按往日惯例,吵完后冷战,冷战时间最短半天,最长一周,他总会小心的赔不是。
等到第十天,我的耐心用完了,挣扎了很久,打电话给他,叫他把我几件衣服送过来,又象是分手又得更彻底,又象是给个台阶和好,具体是何意义,就看他怎么想怎么做了。
他犹豫了片刻,你自己过来拿吧。
我有些吃惊,琢磨着这是什么意思,他不需要再听我指派,还是仅仅希望改善待遇,如果是后者,我不是不可以退一步的。
次日黄昏,我去他的住处。
这个迟钝四年的男人终于狠狠地打败我了,我歪坐在沙发里,斜睨他的新女友。
不美也不丑,眼睛不够大,努力睁着,有些紧张。切水果很流利,刀工很好,想来厨艺也是精心训练过的,为了让男人娶回去,做过很多努力。
孜孜以求一件事,总会成功的。
如果将讨好一个男人当成工作来认真伺候,婚姻是极有希望白头到老的。
我坐在那里,像一个标准的前女友,脸上有着洞悉一切的神秘笑容,流露出居高临下的怜悯。我试着将这些怜悯投向他——如果我将分手当成确凿无疑的事实,而不是欲擒故纵的伎俩。
他起初还有些跃跃欲试的得意,而后,看我神情自若,又不免有些缩手缩脚的谦卑——这四年对他的精神压制还是有效的。
我出色的镇定让他迷惑,也让他沮丧,连他另结新欢这种事也不能伤害到我,那么,他四年的勤勤恳恳真是白花力气了。
我喝掉一杯咖啡,啃了一只苹果,拿上我的衣服,走人。他的现女友给了我一只很牢固的牛皮纸袋,我向她说谢谢,向这个飞速抢走我备用轮胎的女人说谢谢。
我珍藏了四年的坚固后盾,不堪一击。
适才,我的前男友双手放在膝盖上,充满歉意的声音说,他们是在意大利匹萨店认识的,他叫了份外卖,等了很久,服务生不搭理他,他这个老实人还是傻傻地等。
她是匹萨店的收银员,终于看不过去了,主动帮他去厨房问,她将打包好的匹萨递给他,后来他就常常去那家匹萨店。
我没有想过我会输给这样两个人,有些悲愤,还好,场面功夫做得不差,没给那对匹萨贱人发挥的余地。
我再也不想吃匹萨了。
我和庄生基本上几天就会遇见一次,总是在电梯里,或上或下,狭窄的空间让我失去搭讪的兴趣。终于有一次,我们在附近的超市遇见,他也在买牛奶。
我朝他微笑,开场白很垃圾,喜欢喝牛奶?
说完后,将自己鄙视了一下。
结帐时他在前我在后,他朝我挥了挥手,示意把东西拿上去,我就羞答答地承蒙了他地好意,让他替我买了单。
我说,真是谢谢你了,无论如何,我要请你喝一杯。
这个开始相当美好,如果那天我没有喝醉的话。
我不是酒鬼,虽然表现得很像一个酒鬼,庄生显然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后来他感伤地说,你是我认识的最能喝的女人。
还好你不认识德色和玲珑,我笑了笑,就像爱因斯坦的板凳被老师指责为全世界最烂的板凳后,他不慌不忙地拿出另外两个。
德色是我的高中同学,玲珑是我的同事,我作为她们之间的交点,使两个酒鬼金风玉露一相逢,和她们相比,我只是勉强能喝两口罢了。
德色的工作是酒水促销,她生得美艳,男人都想把她灌倒,半讨好半调戏地说,你喝我买单。她一脸天真浪漫地喝得底朝天。盛名在外,还是有男人来请她喝酒,更多的是敬意与好奇,好奇她喝到什么程度才会微醺。
上天总会对一些人特别恩宠,嗓子好的去卖唱,个子高的走猫步。德色的天分是喝酒,喜好也是喝酒,从这个意义上说,她简直就是幸福的人,群众出钱,满足她兴趣泛滥。
玲珑和我同一家公司,我一直疑心她和某个上司有一腿,但吃不准是哪个。她在公司迟到早退表现恶劣,各种好处却从来没有少过,年底分红还高于平均水准。玲珑吃穿用的都很奢靡,动不动就扯一条皮草围脖冷艳出场,倒像是老板娘来视察工作,心态上气势上很是高人一等。
喝酒不光是海量,而且很挑剔,看到芝华士就像见到了亲人,前一阵爆出了芝华士兑水的新闻,也没能影响她似乎与生俱来的热爱。
德色没有醉过,最多就是双手抱住头说头疼,疼着疼着就睡着了。玲珑醉意弥漫时就要跳舞,从伦巴跳到狐步,旖旎得一塌糊涂,有些女人是媚骨天生的,玲珑的舞姿缓慢婉转。有一次我抱着酒瓶迷离地看她款摆,得出真知灼见——慢比快更有煽动力,慢是强调,也是持久,真不知道是哪个上司这么有福分。
我没有把她们介绍给庄生,甚至没有提过我楼上住着一位很靠谱的男人。如今这世上,不靠谱的男人太多了,童年有阴影的,花女人钱的,抽白粉的,有同志倾向的,有暴力美学爱好的,不扶老奶奶过马路的,一不小心是孩子他爹的。
遇见一个靠谱的,还不得好好藏着好好供着么。
我努力洗刷酒鬼形象,假装只是一个偶然事件。我请庄生上门做客,漫不经心地展示得意处,比如家里有三墙壁的书,其中不乏八成新的名著,书的新旧程度是有讲究的,太新,很可能只是摆设,太旧,就显得不够珍爱代表了学问的纸。
还有数百张碟片,以艺术闷片为主,我当然没有向他提及我某任男友是开碟片店的,交往四个月,捞到的最大好处就是对电影有了些不俗的见识,谈起大卫林奇、彼得威尔、昆汀塔伦蒂诺,眼睛眨都不眨。
为了显示自己着实有品 , 对《海上钢琴师》充满不屑 , 也没忘记踩一脚《天堂电影院》,把庄生听得神情凝重,踩踏约定俗成的经典片后,一定要抬出更经典的,以示自己并非信口雌黄。
我热情地将《飞越疯人院》、《低俗小说》塞在他手里。
还给他做很好吃的红烧鱼、虾仁炒蛋、豆腐汤,这是我最拿手的三个菜,当然,我也没告诉他这是某任男友喜欢吃,我在爱情驱使下摸索出来的手艺。
我给他炮制很多机会,让他爱上我。送他一盒咖啡豆,好让他喝咖啡时想起我,得知他喜欢黑色,就每次都穿得像奔丧,悄悄地等在角落处,等他一出现就跳出来,假装是邂逅。诸如此类,强调自己在他生活中的分量,应有的分量。
但是,当他终于打开心扉,我却惊慌地发现,一个月的努力只是交到了一个异性朋友。他在我的殷殷关切下,说起了他的狗。
他说,在这里住了三年了,虽然很不喜欢这幢冷冰冰的公寓,但为了他的狗,他会一直住下去。他始终相信他的吉米会回来找他,某一天,它深黑色的倩影会突然出现,深情地吻着他擦得程亮的黑皮鞋。它会陪他继续过这乏味无聊的人生,替他衔来每天的早报,在他回家时,热烈向前,周末陪他一起晒午后阳光,出门看看美丽女人与美丽母狗。
吉米会陪他很多年,虽然半年前它失踪了。庄生说到吉米的失踪,声音哽咽,眼神脆弱,完全不像平日的样子。我骇然寻思,当男人向女人表现他的哀伤,到底是把她当成了爱人,不再设防,还是当成友人,不计形象。他到底是想用悲伤唤起我潜在的母爱,还是只不过流露内心深处男童的无助。
我一时迷乱,无法辨别。当他喋喋不休地回忆吉米的感人事迹长达半小时后,我终于意识到,不管庄生倾吐心事的初衷什么,他都只是打碎了我的妄念。
一场妄念。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竟会对这样一个婆婆妈妈的男人感兴趣,牺牲了大好时光来细心培植彼此的可能性。幸好还没有投掷大量的人物力财力,即时抽身,也只是损失了一盒咖啡豆。
我竟然没有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不曾想这个看起来很睿智的男人,会为了一只失踪的狗,使自己也变成了丧家之犬。
我用了何其恶毒的形容词。
我准备把他移交给我的女友张德色,毕竟,在没有提及吉米之前,庄生还是很一表人材的,总算肥水不流外人田。不介绍给玲珑,是不想得罪某个上司,我坚信玲珑是领导眷属。
我将他们约在了茶馆,就算捧一杯清茶,我的高中同学张德色仍然叱咤风云,只用几个眼风就使庄生神魂颠倒。他们火辣辣赤裸裸的眼神交流使我坐立不安,煎熬了一会就走了。
孤身一人,步行至最近的地铁站。
站在那里等地铁,心里有一些悲伤,为什么总是遇不到合适的那个人,以为是合适的,调试了半天,还是为她人作嫁衣裳,为什么,没有度身制作的昵。
在庄生没有念叨吉米前,我对他是有幻想的,也是有感觉的,在这个冷漠的城市,是多么珍贵的事情。
回到公寓,走过一道道关闭的厚重的门,我想,里面住着什么样的人呢,对于叩醒他人心门这回事,我很悲观。
德色和庄生的发展与我预期的不一样,这让我有轻微的罪恶感,德色抛弃庄生的速度太快了,庄生甚至还没来得及看清她的样子,我是说,卸妆后。
媒婆这事做好了功德无量,一旦砸了,会被烦死。我又见识到了庄生性格里阴柔软弱的那一面,他坐在我的沙发里,失魂落魄地说着德色。
他说,他只是想劝德色少喝点,喝多了对身体不好,但德色大发雷霆,摔掉酒瓶,离开了他,不肯再回头。要知道,在此之前他们相处得多么愉快啊,约好夏天去三亚戏水,秋天去坝上草原策马奔腾,冬天去泰国晒太阳。
我怔怔地听着,还好他们速生速死了,否则还不把我嫉妒得撞墙。
庄生说,虽然时间很短,但他对德色是真心的,很想和她好好继续下去。
我不由得笑了,再真的心也是建立在色相之上。我的微笑不合时宜,幸好庄生忙着哀伤无暇顾及。我琢磨着他还能说好一阵,就站起来问,你想喝点什么?
煮咖啡的时候,我有些恨德色,她将我对庄生的最后一丝好感抹杀了,我是喜欢强悍男人的,希望他刀枪不入,坚硬得像花岗岩。再悲恸的事也面不改色,哪怕死了亲娘,他都会独自将痛苦慢慢咀嚼掉,不用我像天使姐姐那样向他伸开双臂说,哦,我迷途的小孩。也不用给他煮一杯定神的咖啡。
我决心疏远庄生,我不能在他身上白白地浪费时间,在这个年纪,我不需要异性朋友,我需要的是尽快从异性里,敲定一个可持续发展对象。
下定了决心,我就变得很忙碌,给自己制订了一张表格,某月某日某地与某人共进晚餐,两小时后再转战某地,与另一个某人看话剧,类似于这样的事。我接受长辈安排的相亲,对着面容模糊的男人,说同样的话。
我有专门的相亲服,一共三套,分别是端庄的淡灰套装,妩媚的粉色旗袍,还有俏丽活泼的休闲服。如果和医生律师等严谨派约会,我就穿套装,如果对方年龄比我大五岁以上,我就穿旗袍,假如感觉拿捏不准,就穿休闲装,休闲服看起来有亲和力,双方都没有视觉压迫,心情也会自然些。
与各类型的人约会后,颓唐地发现,那个等了我四年的男人不算差。在一杆蠢男人们使我耐心全无的时候,内心浮起一声声尖叫——我怎么会失去他,怎么会在地铁站甩掉他,怎么会没有第一时间挽回他,眼睁睁让一个卖匹萨的女人捡了便宜,哦,苍天!
并不是如何如何的爱,而是婚姻这件事,用现实的眼光来打量,它是与爱情无关的,与其大海捞针,不如与旧人厮混。如果当初没有丢掉他,结婚就会很容易,只要稍加暗示,就能一拍即合,披上婚纱。
女人到了某个年纪 , 择偶标准会自动降至嫁一个好人,而不是嫁一个爱人。
我正在努力地寻找着一个好人。
站在电梯间,忽然想起很久没有见到庄生了,自从几次拒接他的电话,和两次他敲门装作不在后,他就很久没有消息了。
我们都是成年人,都很忙,觉得对方没有价值,不必要的交往能免则免,这是对的,也是从节约有限生命的角度考虑,可是很久没有见到庄生了。
不知道他有没有从德色的阴影里缓过劲来,想必很难,他的狗失踪半年,他一提起它,仍像是昨天发生的悲剧。
可怜的男人。
秋天,玲珑辞职了,我倚着门看她收拾办公桌上的物件,很想问她一句,你是和哪个老总分手了?咬牙掂量了半天,还是注目没问出口。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扮无知总是不错的,好奇心是会死人的,我还要在这家公司混下去,爬上去。
我说,玲珑,我们好久没有聚一聚了。
她嫣然一笑,是的,自从你成了职业相亲者后。
我忧伤地说,我也不想啊,可是总得把自己打发出,以免到了三十岁被人怀疑性取向有问题。
玲珑继续笑着。
我关切地问,你找好新工作了吗?
她摇摇头,打算先去旅行。
旅行,真是个好主意,谁要在办公室里坐出一屁股厚茧。
某个周末,表格上没有需要约见的对象,打电话约德色吃饭,她还是老样子,只是眼神稍有些倦怠。
她问我相亲有何眉目。
我答 , 路漫漫其修远兮。
她一挑眉,总有个把比较靠谱的吧?
我苦笑,把条件放低的话,总是有的,中国不缺的就是人哪。
午后情懒的阳光里,我们坐在沙发里,我大谈一个思考了良久的命题——自由恋爱 PK 盲婚哑嫁,将我多日来的心得毫不吝啬地与我的女友张德色分享。
她支着下巴,听我大发厥词。
我说,还是古时候好啊,我们女人只要坐在家里绣绣花缠缠脚发发呆,最多去庙里烧香,见了个端庄些的书生,扔手帕给他,约他花园幽个小会。当然,大多数姑娘是不用搞这些破事的,一心一意等父母打灯笼去挑选个靠谱的人,婚姻大事,父母做主,有啥差错,怪不到自己头上,不像自由恋爱,风险全得自己担着。盲婚哑嫁是个好东西呀,你想想看,父母给你挑的时候,把对方底细都掘地三尺了,且又基本门当户对年龄相仿,双方都是点头同意的,这就是说,是怀着同样美好的心情去拜堂的。男女双方吧,头次见面就是夫妻,多神秘,因为知道就是这个人了,所以会摆准位置一心一意去了解他爱他,目的明确,意识受到强化,努力就有成效。
人都是贱的,给的选择多了,会挑花眼,自由恋爱确实好,可和盲婚哑嫁PK,胜算也只有一半。很多人一辈子也不知道自己的真爱在哪里,既然这样,还不如媒妁之言呢,至少大方向不错。
为什么现在社会上有这么多女人嫁不了呢,原因很简单,被自由恋爱给耽误的,告诉你有这么一只好果子,可你找啊找啊始终找不到又急又愁,放弃吧,怕就在前面几步,坚持吧,眼看就蹉跎岁月了。
能不能遇上自己喜欢的人,是个运气问题,而运气不是人人都有的,那还不如退化成盲婚哑嫁呢,至少每个人都有一次认命的机会。
我以叹息收场,德色盯着我,那你打算盲婚哑嫁了?
我摊摊手,继续滔滔不绝,由不得我啊,这个时代由不得我啊,盲婚哑嫁是建立在主人公稀里糊涂的基础上的,只知道对方年龄姓名就绑在一起,而对至关重要的性格蒙在鼓里,现在哪个男人愿意捏着时辰八字就把女人娶回家,还不得从全方面考察。
你不也是?德色说,在相亲时估计也变着法盘查对方。
相亲是自由恋爱和盲婚哑嫁相互调济相互妥协的产物,在目标一致的情况下,希望能擦出火花,我忽然有些激动,其实相亲真是很猥琐的事,坐在那里的寓意就是,你看得上我吗?我真是恨透了相亲!
有一片沉默弥漫开,过了会,德色慢慢将话题转移开,她说,南有家酒吧准备转让,她在考虑要不要接手。
我笑了笑 , 同她一起探讨。
其实,我知道她已经决定接手了,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之所以拿出来和我商议,不过是不想再听我唠叨相亲的事了。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一样的,关注的东西也不一样,我没有权利只发自己的感慨,甚至后悔刚才说得太多了,将自己内心的想法尽数倒出是件幼稚的事,因为真正关心这些的,永远只有你自己。
冬天,我仍然奔波再相亲的路上,进展是不再大范围撒网,进入慢慢收网的阶段。我与三位男士保持联系,其中一个很愿意结婚,一个持币观望,另外一个,迫于家人威逼才出来相亲,自己暂时没有结婚打算,但被我端庄形象吸引了,愿意再努力找找感觉——多么好的同志啊。
就算相亲仍未成功,我也对男人的审美趣味恢复了一些信心,以后不再轻易说找个男人不如养条狗这种赌气话了,毕竟,狗是不会替我买单的。
德色的酒吧开张了,玲珑送了花篮,人却未到,我带了那个愿意与我找感觉的相亲对象前去捧场,顺便让德色验货。
德色在我耳边低语,不错,好好把握,争取今年嫁了。
我被友谊温暖得眼眶发红,难怪那帮结婚狂总是四处讨要祝福,自己的感觉不够确定时,就需要周围的人唱唱赞美诗。
临走时,我不顾德色免单的善意,把单给买了。
一直没有见到庄生,某天没能克制住好奇心,按了十二楼,去敲他的门,出来一个中年男人。我笑笑,总算情况不算太坏,庄生没有很多案件里描述的那样,横尸家中,他只是一声不响地搬走了,不再痴心地守望吉米。
也许,他是用不告而别来谴责我的冷漠。
回想半年前与庄生在电梯的照面,以及超市邂逅的场景,还有那一个月我的暗示与试探,那些迂回与曲折,如果不是那条失踪的狗,也许我们之间是会有一些不同吧。
我惆怅地下楼,回家,给自己煮咖啡。
冬天,再冷一些,再冷一些。我终于下了决心,淘汰掉愿意结婚与持币观望的那两个,认真地和想要找感觉的那个人交往。我发觉自己又从传统路线回归到自由恋爱了,大浪淘沙,转回原地,我渐渐地喜欢上那个人,而他,心怀迷惑。
感觉。
多么害人的一个词,它粉碎了多少人的心,它不讲道理不合逻辑,将我的婚姻大事拜托给这个玄虚的词,真是无限悲观。
但是,经历了声势浩大的相亲战争,我仍然傻傻地想要走恋爱结婚的路,而不是结婚恋爱。有什么办法呢,只要一息尚存,只要有得选,总是想成全自己的心,而不是成全婚姻本身,总想怀着恋爱的心情奔向婚姻,哪怕它真的是坟墓。
最冷最冷的一天,我收到了一封婚礼邀请函,主角是庄生和曲玲珑,我捏着那张纸,久久回不过神。我竟然一无所知,吃惊之余,还有些被欺骗的侮辱感,他们手拉手,淡出了我的视线,欢天喜地恋爱着。
我当然能够明白其中微妙处,我将德色介绍给庄生,玲珑觉得受了冷落,而德色抛弃了庄生,我又没能仗义地安慰他。
心存不满,堆积在过去,而今,用一纸婚礼邀请函回敬我。
连一通电话也没有,说明我们的关系早在我茫然无知时封冻了。
本月二十八日富丽楼晚六点。
我,爱去不去,去了是多一个孝敬红包的陪客,不去,他们也不会损失什么。我犹豫着,徘徊着,考虑了两天,决定找德色谈谈。
下了一场怒雪,北风凄厉地呼啸着,出门就有凛冽的寒意扑面而来。我仰望上空,心想,选择这种季节结婚的人一定是想结婚想疯了,穿婚纱在酒楼门口迎接亲友,小腿会冻成木棍吧。
意识到自己太刻薄,我皱了下眉头。单身太久,人会变得刻薄怪僻,从这个意义上说,婚姻是好的,因为它能磨灭人的棱角,使之趋向宽容平和。
和德色约在购物中心三楼,两人拿着手机双双汇报自己所在位置,经过两分钟的相互摸索,胜利会师于巴芙洛专柜前。
德色买了巴芙洛的拖鞋和桌布,做工精良,当然,价钱也很配得上这份精良。
我可有可无地买了一些东西,打折的椅垫啦,可以使劲捏的小摆设啦。总要买点什么,以示自己对这个世界还有需求,对生活还有热爱,总要买点什么,提醒自己生活还在继续,赚钱还有意义。
买完后,我们去一楼星巴克喝咖啡庄生和玲珑。果然,他俩认识和德色有关系,庄生去德色家受了冷遇,玲珑看不过去,就追出去安慰他。这个版本有点耳熟,我想了起那对匹萨男女。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德色淡淡地说,后来,他俩就在一起了。
我一直不知道,我压制住内心的不悦。
德色说,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倒是两个月前在路上遇见过一次他们,养了条狗。
狗?
雪白的,很好看,德色说。
原来不是那条失踪的吉米,人哪,信誓旦旦说自己不搬家,要等迷途的吉米返回,结果搬走了不说,还迅速养了另外一条雪白的。
德色用汤匙搅拌着杯中的咖啡,笑着说,不管如何,我还是替玲珑高兴,庄生是个好人,总比跟着谢建良好多了。谢总?我差点打翻手里的咖啡杯。
你难道不知道么?德色扫了我一眼。我默然无语,和玲珑一个公司十五个月,知道她跟过谢总,竟是从德色这里。
不知道是她们故意对我回避,还是我太迟钝。
我心里百般滋昧,着实有些难受,虽然他人的生活与我无主关,但一想到自己什么都是最后一个才知晓,就觉得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工作努力,但升职还没有轮到,爱情努力,但结婚遥遥无望,对待朋友也算诚恳,但事实证明,人心隔了好几层肚皮。
我们继续说着庄生与玲珑的婚事,我试探地说了几句玲珑的话,见德色没有什么反应,就大胆说下去——她的鼻子很可能是垫的,她那样的体质,很容易胖,对艺术没有什么品位,以此类推,对男人也没什么品位,谢建良都快做爷爷的人了,而庄生呢,庄生是你我不要的。
我铺垫了那么久,终于狠狠地将最后那句话报复性地带出来。
是我不要庄生,然后扔给德色,而德色也不要,才让曲玲珑像宝贝一样捡了去。
德色眼神望向不知名的远处,像在考虑着什么。
我疑心自己说得太过恶毒了,连忙掩饰着问她,你要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吗?
当然,德色说。
我们结了账,走出商场,昨天那场雪还没有融化干净,断断续续,能看到一抹抹的白,树梢上,屋檐上,栏杆上。
圣诞节快要到了,有人穿着小丑的服饰在派送气球。
我和德色站在路边等车,暮色苍茫里,等来了一辆,我善良地说,你先走吧,要去店里的吧。德色笑着说是呀,然后钻进去 ,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抬头对我说,以后少喝点酒。
我一怔,什么?
她故作轻描淡写地说,你和庄生第一次约会,你喝醉了,说了很多不应该的事,比如你前男友,总之,以后少喝点吧。
我愣在那里。
德色关上车门,车子绝尘而去。
来往的车灯晃过我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雪又飘了起来。我深深地吸了口,退后几步,手里还拎着巴夫洛的袋子。
对于德色的潜台词我当然听得出,她忍了很久,决定不忍了,就算要伤害我,也要说出来。庄生是她不要的,而不是,我不要的。
她不愿领受我在星巴克的暗示,即我不要才扔给她,她要点醒我,在我和庄生之间,是庄生嫌弃我。
在我们第一次约会时,我喝醉了,庄生送我回去,我记得的仅仅只有这些。我不知道说了哪些不堪的情事,以至庄生对我再无兴趣,敬而远之。
我有一些晕眩,终于撑不住了,找个僻静处,双手颤抖地掏出烟来吸了几口,想让自己冷静下来,越冷静,越背梁发凉。
庄生没有对不起我,玲珑也没有,德色更没有,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都只能看到对自己有利的一面,都努力经营着自己的生活,都在忍受,只有在威胁到自己利益时,才会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比如我对玲珑的中伤,德色对我的。
爱情友情,一切的感情,都是有限度的,踩踏了这个底线,那么,就会看到你所不愿意直面的真实,即自私。
除了你自己,没有人会维护你,维护你,也只是因为与你站在同一条战壕,如此。
在这个薄凉而现实的世界,没有什么是温暖的,除了你自己,一定是这样。
一定不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一定不是这样。
当我挣扎于两种不同人生观的较量时,手机响了,是他,那个要与我一起寻找感觉的男人,他问我在哪里,吃过饭了没有,要不要一起去看场电影。
我听着听着,静静地落下泪来。
也许,这不是爱情,也许我们根本就找不到感觉,也许我们的感觉早就在这个冷漠的世界消失殆尽了,也许,最后还是以分手散场,可是,他,此时的他,是与我站在同一条战壕吗,是温暖的吗?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寂寞而遥远,天气好冷啊,这个冬天,怎么会这样冷,这样冷。
2007-8-9 18: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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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不睡 by张悦然

晨木,墨墨一直在我心里绵绵不绝地唱着,你可能永远不会了解。 ——题记
  
(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蒿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蒿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
  ——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离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这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女孩,见到请通知我。晨木在上面很简单地说。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晨木淡淡的肥皂味似乎也在迫近,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的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蒿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的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的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发情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的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在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时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着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
  我的猫不是一条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的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蒿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我的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二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2007-8-9 18: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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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猫猫JJ
謝謝阿!親愛的

不客气吖 其实我更想谢谢你 在曾经那么多悲伤难过的日子 陪在我的身边
没有你们 我根本不可能熬过来的 现在终于好了 一切陈年旧事 都将会过去
你说的很对 回国是件好事情 它让我放下应该遗忘的人和事 我真的做到了
2007-8-9 18: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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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最近在重溫紅樓夢,經典的東西看多少遍都不膩~知道麽,親愛的,竟然有人說我是現實生活中的林黛玉。。。淒淒慘慘慼慼。。。 其實細細想來,不無道理。。。
2007-8-9 18: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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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苹果皮皮
不客气吖 其实我更想谢谢你 在曾经那么多悲伤难过的日子 陪在我的身边
没有你们 我根本不可能熬过来的 现在终于好了 一切陈年旧事 都将会过去
你说的很对 回国是件好事情 它让我放下应该遗忘的人和事 我真的做到了

一起堅強!~
2007-8-9 18: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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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猫猫JJ
最近在重溫紅樓夢,經典的東西看多少遍都不膩~知道麽,親愛的,竟然有人說我是現實生活中的林黛玉。。。淒淒慘慘慼慼。。。 其實細細想來,不無道理。。。


四大名著里面 我惟一没有看过的就是《红楼梦》了 我更喜欢看《三国演义》
亲爱的 不要伤感 一定要坚强和勇敢 要知道 始终都会有父母和朋友在你的身边  :eek:
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的那句话么 我们都要很爱很爱自己 因为没有人比你更爱你  
2007-8-9 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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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Post by 苹果皮皮
四大名著中 我惟一没有看过的就是《红楼梦》了 我更喜欢看《三国演义》
不要伤感 要坚强 我们都要很爱很爱自己 因为没有人比你更爱你 加油哦

是的,我一直都這麽和你說的麽~
2007-8-9 1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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