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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千f月s星p痕

我就是Fan Shaopeng,我说你找啥呢…………我QQ24小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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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zhuceguole 的帖子


      是的~~~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也发现了我只是被房东推在前面的挡箭牌为他挡风险。

     但是当时我答应帮他收房租的时候,只是很简单地想他把EDF写我名字之后,我就不用每次都联系他为我开住房证明之类的,那样很麻烦很耽误事。之后每个月我就是收齐房租交给房东,然后他没什么事也就不过来了,这边出现了矛盾之后反正他房租收齐了就置身事外了。

     不过冤有头债有主是吧,这笔钱最后不是进了我的口袋,而是进了房东的口袋,找我有什么意思?这本来是跟我没有任何关系的,只是因为我当时一念之差帮其多垫付了半个月房租才把我卷进来。然后最后是a版LZ与房东都没损失,我损失了315欧,这怎么行。
2010-8-24 1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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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1.
A版住客从自己的住处想什么时候搬走,不管是提前三个月还是一个月,哪怕是A版住客要第二天就要搬走,只要A版住客跟房东打过招呼且房东又同意了,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合理的。这与法律规定要提前多久打招呼没关系,与其他人也没有关系。



Comment peut-elle prouver que la résiliation de bail a été accordé oralement par le propriétaire  ? ???
Donc, une lettre de résiliation est un moyen de se protéger(préavis de 3 mois).
2010-8-24 12: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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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海哲】 的帖子

          对了,再咨询这位朋友一个问题。法律不是规定退房要写挂号信告知的吗?提前一天口头告诉房东要搬走这也行????那房东接下来突然没有房客交房租了他不是要亏死??那他不是没有法律保障??
2010-8-24 12: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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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1.
A版住客从自己的住处想什么时候搬走,不管是提前三个月还是一个月,哪怕是A版住客要第二天就要搬走,
只要A版住客跟房东打过招呼且房东又同意了,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合理的。
这与法律规定要提前多久打招呼没关系,与其他人也没有关系。
------------------------------------------------------------------------------------------------------------
如果房东觉得对自己有损失,那么房东可以不同意,没人胁迫房东。
A版住客与房东进行沟通,房东同意了,那么就是合理的。这点A版B版都没有否认。

法律是为了起到利益上的保护,如果双方互相同意且不是强制性的或者在威胁等特殊
情况下达成的协议,那么就是合理生效的。

2010-8-24 1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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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件事情上更多的是房东的失误与B版楼主的失误,与A版住客关系不大。
A版房客做事方面似乎不够讲究,但这与此件事件没有关系,这不能成为理由。
2010-8-24 13: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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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海哲】 的帖子


       那么这位朋友觉得有什么解决方案呢?唉~~~其实这对于a版LZ来说真没多少钱,但是对于我来说就是315欧了。我一开始出自好意先帮其垫付房租,最后不应该反而来由我买单不是?
2010-8-24 13: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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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个跟钱的数目没什么关系,即使是1块钱也该有一个明白的说法。
我只是我站在第三方的视角上不倾向于任何一方地说出对这件事情的一个看法而已。
我本身不愿意替别人指手画脚提我的私人意见,因为无论怎样做都势必会伤害到其中一方。


2010-8-24 13: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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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千f月s星p痕 的帖子


    汗~~~~~~~~~~~~见过~觉得你这个人还不错~呵呵~
2010-8-24 13: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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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她如果拿了房补在于租金上没有太大损失的情况下我觉得她不应该问你要钱(如果自己交的租金要你来交那么房补也同样要她吐给你,没交房租就没权享受房补)~
这样你们的金钱纠纷基础就不是以300计而是几十
2010-8-24 1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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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B版以后就别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无端端受夹板气
A版糊涂人办糊涂事,某人说得好口头协议什么的。实际有屁用,没有白纸黑字,打官司谁证明他同意了?
2010-8-24 1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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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房东同意的条件是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毕竟a女没有按义务提前三个月通知,当然要及时找另一房客,总之一句,她当初没有走正规程序,就只能吃亏。不然这些法规定来意义何在?
2010-8-24 1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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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个人觉得那个叫海蜇的 是A楼主叫来的帮手吧 如果只是B楼主和房东的问题...那应该是B楼主和房东吵架 A都应该安心在家喝茶了...这明明就有部分责任是A的...扯淡的帖子 扯淡的人
2010-8-24 1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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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B版的楼主就是好心让人误解啊。
责任是在A版的人上面。还有B版楼主,也不要浪费时间和口水了,直接找房东出来3方面说清楚就行了。
2010-8-24 15: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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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11michelle11 的帖子

bbs本身就是个大家可以发表个人见解的地方

如果你不是当事人
你的任何见解也都是看过帖子之后产生的罢了
既然你可以有你对事件的相关看法
别人也一样

不过~请你注意~你之前的人回的帖子不管怎样都是在对lz或者这件事情的相关人员发表意见或是见解~而非抨击其他无关人员~

实在无法理解你那句“扯蛋的帖子扯蛋的人”。。。
你可以发表你自己的观点~
但不要随便诽谤别人~甚至像得了什么毛病一样乱咬别人~
如果你对这个帖子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那么请不要随便否定其他人的意见~更不要作出人身攻击~
如果你在lz说的这件事情上有任何对lz或这件事情有关的任何人有帮助的建议~那么~请你说出来~

按你那“扯蛋的人”的说法~
似乎所有跟你意见不同的人都是对方派来的唇舌~
如果论坛上的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抨击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
还有谁会对发帖子的人或者相关事件提出自己的见解呢~~




2010-8-24 15: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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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个人觉得那个叫海蜇的 是A楼主叫来的帮手吧 如果只是B楼主和房东的问题...那应该是B楼主和房东吵架 A都应该 ...
11michelle11 发表于 2010-8-24 16:06
如果你个人的这种“觉得”是通过你根据你对目前呈现出来的帖子进行举证和分析而得出来的结果,
那么你说我是谁的帮手或者“扯淡的帖子 扯淡的人”,我都可以接受。


你先说我的回复帖中的理论错误在哪里?


我可以指出你的回复中的扯淡的部分。
1.
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是A叫来的所谓的帮手,
我的帖子里很明确地说过我只是站在第三方的中立角度不倾向于任何一方地纯粹对事件进行
分析且发表观点。我写的只是最浅显的道理,长眼睛明事理的人看过之后都会明白其中道理。
那么请问我的帖子扯淡在了哪里?我这个人又扯淡在了哪里?请举出事实依据。
如此轻率地就污蔑我是找来的“帮手”,这位朋友应该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


2.
确实这件事情本来就不应该是A和B在争吵,而应该是房东返还B因失误而多交给房东的钱。


2010-8-24 15: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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