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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亲爱的敌人(连载)(2011首更新:第9章—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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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2010-5-5 10:12:22

新浪微博达人勋

看了序,想到了林晓培的《心动》这首歌。。

有多久没见你
以为你在那里
原来就住在我的心底
陪伴着我的呼吸

有多远的距离
以为闻不到你的气息
谁知道你背影这么长
回头就看到你

过去让它过去
来不及
从头喜欢你
白云缠绕着蓝天
如果
不能够永远都在一起
也至少给我们
怀念的勇气
拥抱的权利
好让你明白
我心动的痕迹

总是想再见你
还试着打探你的消息
原来
你就住在我的身体
守护我的回忆
2010-5-5 15: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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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激动啊,终于等到一个长篇了,支持楼主
现在的左岸确实有些萧条了,文风不仅以抒情为主,整个氛围更是凄凄切切的
虽然很想改变一下,可是从前的高手们似乎归隐了,而平日里写字散漫的自己更是有心无力,真是惭愧啊。

同样的,我对左岸也有着深深地眷恋,只是当踏上了归途,却不得不怀疑自己是否还属于这里。这种矛盾的心情有时候让人不知所措。

我还在寻找我的答案,但至少在我还未得出结论之前我会努力地去呵护这里。也期待有更多更好的作品出现,让左岸成为大家旅途中一段重要的回忆。
2010-5-5 16: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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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写的好
2010-5-5 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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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激动啊,终于等到一个长篇了,支持楼主
现在的左岸确实有些萧条了,文风不仅以抒情为主,整个氛围更是凄凄 ...
地球仪 发表于 2010-5-5 17:31


共同努力,与君共勉!
2010-5-6 1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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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hero02530550 于 2010-5-8 04:25 编辑

第一章:幼儿园的江湖

我对于四岁前的记忆一片空白,据说那时的我奇丑无比,可我现在还算模样端正;据说那时的我狂吃肥肉,可我现在看见白花花的物体就想吐;据说那时的我酷爱习武,可我现在连武打片都不看了……种种“据说”均来自我老妈的回忆,每当她乐此不疲的讲述我幼时往事时,我总是一脸茫然,仿佛她说的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小孩。

四岁之后,我的记忆就开始变得出奇的好,每段时光每个故事每个人物都记得清清楚楚,不过,学校课本里的知识除外。对此现象,我老爸时常愤慨不已,他对我能把那些东欧足球明星例如普罗辛内茨基、米哈伊利琴科之类绕口的名字牢记入心却记不住数学公式古文诗词感到百思不得其解,其实这没有什么,所谓术业有专攻,同样是精于计算,有的人可以当数学家,有的人则成为麻将高手,大家各有所长罢了。

我和何芸的故事要从幼儿园说起,也许又有人会说你俩可真够有缘的。有缘也分很多种,像我和何芸这样的多半不是良缘而是孽缘。

幼儿园虽然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围,但却是中国城市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除了要照顾低龄儿童的饮食起居,还要肩负学前教育的责任。从八十年代开始中国家长迷信上了一句很可怕的名言: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这句名言的可怕之处在于让我们这代革命接班人从小就要承担起家族的荣誉和成长的压力,你不听话不好好学习,不是丢你自己的脸,而是丢你爸妈丢你们全家的脸,于是不明真相的家长们很傻很天真的把幼儿园便当成了孩子第一道起跑线。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第一道起跑线在逐步提前,托儿所,周岁,满月,胎教,孕教……

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优秀的幼儿园老师,不再是简单的充当保姆和老妈子的角色,而是要精通历史文化地理哲学娱乐体育八卦的、能学刘谦变魔术的、会模仿小沈阳唱歌的、随时在喜羊羊和灰太郎之间转换的、全方位多层次发展的幼儿导师,你说说这样的幼师,这样的幼儿园,得交多少赞助费?(旁白:怎么着也得一万吧)一万?!别逗了,起步价就得三万!你还别嫌贵,名额有限,你交了钱都不一定给你进。

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八十年代,中国还没能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子,几乎所有的单位企业都属于国营,每个单位按照工作类别被划分到各个系统,比如政府机关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等等,而每个系统都有自己专属的服务部门机构,比如食堂、小卖部、幼儿园等等,于是我们这代人上幼儿园基本属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爸在农业机械局工作,我妈在邮电局工作,按照规矩我只能去我父母单位系统的幼儿园报名,而我爸单位没有幼儿园,我妈单位倒是有,但她不想,她想把我弄进市机关幼儿园,这个就有点难度了,毕竟不是门当户对,但最终我爸妈托各种关系还是完成了这样一个高难度任务,用当时的专用语就是“走后门”。

市机关幼儿园之所以牛叉是因为所有市委市政府以及下属行政单位的孩子们都在里面,基本算作是一个“官N代”大本营,可就是这样一个衙门味儿十足的幼儿园却座落在本市著名的钟鼓楼菜市场深处,这有点匪夷所思甚至有点诡异,至于是先有菜市场还是先有幼儿园我也不得而知,反正幼方的解释是建在菜市场里即可以随时满足孩子们的营养饮食需求又可以让家长们在接送孩子的同时兼顾买菜任务,非常人性化。

我进幼儿园的时候已经四岁半了,在此之前我是被我外婆带大的,这是我这代孩子的基本特色。幼儿园分为小、中、大三个级别,我就从中班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幼儿园生涯,在这样一个天真烂漫单纯无邪的环境里我由一个温顺善良的老实孩子迅速成长为一个勇敢无畏具有反抗精神和暴力倾向的革命战士。

当时中班里有一对男女,男的肥头大耳身强体壮,自号土匪,可见其文化素质之低,他身后时常有一帮小喽罗前呼后拥,出入气势非凡,平时以欺负小朋友并抢其零食玩具为己任,已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另一个女的呢,面容姣好身材纤瘦,外号小妖精,走起路来尚未发育的小屁股一扭一扭分外妖娆。从进班伊始,我就觉得这对男女关系暧昧,用成人的眼光来看,他们很可能有一腿。

有一次我和小妖精同桌,朝她多看了两眼,这小妞还是有几分姿色的,不料她偏过头来问我你看我干什么,我说看看而已不干什么,她说不准看,我说如果我偏要看呢,结果下课后土匪便带着一帮人追着我打。本来若论单挑我不一定会输土匪,但那会儿小朋友们打架只求热闹不讲公平,以多欺少是天经地义的事,人越多打得越开心,无奈之下我被迫过上了亡命天涯的日子,在幼儿园里只要没有老师在场的时候,他们看见我就会一拥而上,而我只有跑路的份。

某个周日爸妈带我逛街,在一个商场里我忽然看见了小妖精和他爹娘,我条件反射的转身就跑,爸爸一把抓住我问你跑哪儿去,小妖精也发现了我,她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的大呼小叫,更神奇的是,她妈和我妈居然凑在一起很熟络的攀谈起来,原来她们是单位的同事,我顿时心中大慰,以为苦日子熬到了头,今后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不料第二天土匪还是照样追打我不放,我感叹小妖精这妞真是公私分明大义灭亲啊。

一天下午,阳光明媚,阿姨让小朋友们带着小板凳到教室外面晒太阳。我漫不经心的随便找了个位置,结果不小心又坐到小妖精旁边了,我别着脑袋故意不看她,过了一会儿她却凑过来对我说,我跟土匪说,让他以后不打你了。

我警觉的环视四周,确定土匪不在身边,才问,真的吗。

小妖精看上去很真诚的点点头。我正想问清楚原因,突然土匪手下的一个小喽啰窜了出来,对着我大诵“大哥的女人你也敢动”之类的武打电视剧台词,还挑衅似的动手动脚,我很是恼火,心想你大哥都不管我了,你他妈的还起什么哄,这口恶气我受够了,于是操起胯下的小板凳朝他挥去。

我发誓当时绝对只是想吓唬一下他,那晓得这个傻小子不但不躲还往前凑,结果板凳正中他的大嘴,门牙掉了一颗还是两颗全掉了我已经不记得了,在他扯着喉咙号哭的时候我已被阿姨拉到教室门口罚站去了

顺便提一下,当时经手处理这件事的阿姨是个五十来岁的婆娘,当时老师的社会地位普遍不算太高,就更甭提幼师了,作为众多官N代们的管理者,这个婆娘非常势利眼,对于每个小朋友的家庭背景牢记在心,那个被我打掉门牙的倒霉孩子他爹是个什么鸟单位的科长(后来这个单位被精简了),而我爸妈当时只不过是普通科员,所以这婆娘不问是非黑白就把所有责任全部推给我一个人,我爸妈来接我的时候她还不停的数落我的不是,大有指桑骂槐的意味,我爸妈的脸色相当难看。幸好现在我已记不得她的长相,否则要是哪天在街上撞见了肯定会唾她两口,时至今日我们全家回忆往事还总不忘把那婆娘提出来痛骂一番。

我妈常教育我宽容也是要分对象的,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以德报怨这种事只有圣人与傻逼才会干。

自从门牙事件之后,我在班上声名大振,再也没人敢欺负我了,土匪想和我称兄道弟我理都不理,小妖精也有事没事朝我媚笑,我就狠狠盯上她几眼。一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偶有不小心又发生斗殴事件,告到阿姨那里,阿姨不但不找我麻烦还教训告状的人:活该,谁让你惹他。我可以感受到几个阿姨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友善,我感到很委屈,我没招谁惹谁,干嘛把我当坏蛋看。

没过多久我便由中班升到大班去了,幼儿园小朋友升班不是全体而是分批进行的,主要标准是小朋友的成长速度以及控制力度,大概中班的阿姨们太不喜欢我了,又或是觉得我有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所以我是班上头一批升大班的。

我又大了一岁,模样已经长的很逗人喜爱,思想也更加成熟,我意识到当坏蛋不再是保护自己的唯一途径,幼儿园里小朋友最大的靠山还是阿姨,只要能得到阿姨的宠爱就什么都不怕了。

于是我使出浑身解数在阿姨们面前表现我的乖巧可爱 ,比如我总是想一些很弱智的问题或者我早就知道答案的问题去问阿姨,当阿姨向我讲解答案后我就会笑眯眯的说我懂了谢谢阿姨,没过多久阿姨们就对我宠幸有加了,帮我记鞋带啊,发饼干偷偷多发一块给我啊,诸如此类的照顾成了家常便饭。

得宠之后我急于在其他小朋友的面前表现我的优越性,可总也找不到机会,班上的男生多为忠厚良善之辈,一个月都难得发生一起打架事件;女生们则爱假模假式的扮淑女,什么事都爱和你讲道理,所以他们的共同点在于对我的走红熟视无睹,表现得相当漠然,这让我有点无法忍受,在那个时候,炫耀基本上是小朋友的一种天性。

有一次午休后,阿姨给我们发糖吃,我故意抢了同桌女生的一颗糖,我幻想着这个女生哭着大喊:阿姨,他抢我糖。然后阿姨走过来,一看是我,便面带微笑摸了摸我头,柔声说下次别这样,想吃糖找阿姨嘛。与其说这是批评还不如说是关怀,最后所有的小朋友都用羡慕或嫉妒的眼光看着我……

然而事与愿违,那个胖胖的同桌女生却对我说,你喜欢吃糖啊,我的都给你,我长蛀牙了,妈妈让我不要吃糖。

我愣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最终我决定放弃继续当阿姨的宠儿,甘于平庸的回归大众,后来寂寞的时候我竟会想念起土匪和小妖精来。

我忘了告诉大家,小妖精就是何芸。

待续……

2010-5-6 1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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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还是我坐的沙发。。。真不好意思。。不过确实写得很好。。。
2010-5-7 22: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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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还是我坐的沙发。。。真不好意思。。不过确实写得很好。。。
cc1122 发表于 2010-5-7 23:03


谢谢支持,现在左岸真的好冷清哦!{:12_502:}
2010-5-8 0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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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哟~~又有新作啊 ~你现在在深圳哪个区啊?
2010-5-8 04: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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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胖熊,我来报到!
2010-5-8 14: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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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呢,这么久了。。。
不过,你的文风还是老样子,看上去很舒服,期待接下来的故事~~~~~!!


不过,你是82的哦?比我大不了几岁嘛。。。
2010-5-8 14: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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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哟~~又有新作啊 ~你现在在深圳哪个区啊?
huchaoren 发表于 2010-5-8 05:55


俺在福田区,CBD,伪白领真民工,有点想逃了!
2010-5-10 02: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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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呢,这么久了。。。
不过,你的文风还是老样子,看上去很舒服,期待接下来的故事~~~~~!! ...
guoguoaichiyu 发表于 2010-5-8 15:22


岁月如梭,桃花依旧,物是人非啊
2010-5-10 0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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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写的很好啊~

支持~
2010-5-11 06: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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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hero02530550 于 2010-5-11 09:34 编辑

第二章:小学的似水年华

在幼儿园大班眼瞅着我的年纪渐渐大了,个子慢慢高了,于是终于该上小学了。

在上小学前的那个夏天,爸妈用婚后好几年的积蓄带着我出去旅游,行程如下:先坐车到武汉,然后从武汉坐船走长江到南京,再从南京坐车到杭州、从杭州坐车到苏州,最后从苏州坐车到上海坐船回武汉,跨四省游五城,游玩著名景点包括:黄鹤楼、长江大桥、总统府、西湖、岳王庙、苏州园林、国宝熊猫等。

这次旅行对我人生意义重大,除了开阔眼界增长见识,这是我目前近三十年人生里所经历的惟一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全家旅行。现在再翻看当年旅行的照片,老爸黑发茂盛拿着专业相机风华正茂,老妈穿着花裙带着墨镜美丽动人,我流着鼻涕吊着背带裤天真可爱,好和谐的一家三口。

此外在旅行中我开始展现出自己的绘画天赋,随身携带粉笔,无论是在轮船的甲板上还是在旅社的墙上,我兴情所致便随意留画,构思巧妙磅礴大气,常引众人围观赞不绝口,只是苦了我爸妈要跟在后面拿拖把给人清洗干净。

孩子是一种充满梦想的动物,正如我曾站在杭州美院的门口骄傲的说,这是我未来的母校,可是如今,我连只小鸡都画不出来了。

城内一共有四所小学:实验小学,古城小学,东门小学,师院附小。理论上讲这几所学校都属公立,并无特别好坏之分,毕竟只是小学而已,教学水平都差不多。教委为了各校招生的公平,严格按照城区地域来划分生源,你家住在哪个区就上哪个学校,想跨校也行,不过得额外交钱,相当于今天的择校费,价格不菲。

我们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几乎全部都分到了实验小学,所以报名那天一进校就看到很多以前的园友,彼此嘻嘻哈哈一番,打消了上学前所有的恐惧和顾虑,胆子也大了起来,感觉周围都是自己的战友,小学只是幼儿园延伸发展的新战场而已。

我们班的班主任是一个看上去很和气的年轻女老师,当时我身边能够接触的年轻女性极为有限,暂时也还没对电视剧中的那些女明星产生兴趣,所以我很快就对这位姓徐的女老师一见钟情,并且一度认为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看来男人果真天性好色。

老爸带着我到班上报道,徐老师问我叫什么名字,我照实说了名字,她以为是小名,又问我学名是什么,我说这就是学名,然后徐老师冲我一笑说这名字真有意思,我被她笑得心花怒放,就这样开始了我的小学生涯。

一年级。

在最初的那段时间很容易分辨出我们这些一年级的新生,因为只有我们的脖子是光秃秃的,高年级同学的脖子上都系着一快红布。我非常渴望拥有这快叫红领巾的布,理由是:别人有的东西我也应该有。我曾经在商店里仔细观察过红领巾,有两种价格,便宜的那种颜色近似于土红色,布料结实,但容易起皱;贵的那种则好像是纱或绸做的,摸着很舒服,颜色也鲜艳的多。

学校的辅导员告诉我们只有加入少先队才能带上红领巾。少先队全称中国少年先锋队,对于“先锋”这个词我是知道的,我从小就爱看《三国》和《水浒》
的连环画小人书,书上描述每次军队出征打仗在最前面出发的就是先锋,我想到将来自己会被推到战场最前线心里不由又激动又害怕。

但是我居然没有被选中第一批加入入少先队,这对于心高气傲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耻辱,我愤愤不平的回到家中先是大骂然后大哭:我长得不比别人丑,生得不比别人笨,少先队凭什么不要我,那谁谁是什么玩意啊,连他都能被选上,黑幕,绝对的黑幕。

等到了第二批入队时,我们这些残余分子被一锅端,就算你不想也必须得入,这种被入队的感觉很不好,我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了很久。

二年级。

我忽然间开了窍,发现了优秀作文的真谛。这缘于有一次期末语文考试作文题是《我的妈妈》,我苦思冥想,我老妈是个善良的女人,也是个能干的女人,但从本质上来比较她和别人的妈妈没什么两样,甚至有可能脾气更坏些。我实在想不出该写点什么感人的东西,总不能写她一边伺候我吃喝拉撒吧一边又把我骂得狗血淋头吧,烦躁之余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我妈妈编成了个刘慧芳似的标志性人物,结果这篇作文被改卷老师在满分基础上还加了10分,我猜想这老师是不是从来不看电视剧也不看家庭知音杂志,这么假的作文居然能得这么高的分,从此我写作文的虚假文风便一发不可收拾。

最初我还只是碰到写不出的命题作文才胡编乱造,到了后来不管什么题目一律编故事,作文分数基本没低过,后来的作文课上老师大讲作文一定要写真情实感,我在下面偷偷冷笑还暗骂老师纯属扯淡误人子弟。

根据编作文的套路,我将电影《大腕》的经典台词改编如下:

一定得选最假的段子,看电视抄新闻,写就写最动人的故事;字数最少也得八百字,名人直接上搬,什么赖宁啊,雷峰啊,知道的全给他写上;字迹要工整,卷面要整洁,开头得造一个忧伤氛围,带上眼泪特煽情那种,老师一看作文甭管真假都得写的是:俺自幼父母双亡……读起来一口地道的河南腔,倍儿有面子!作文里多写好人好事,素材报纸上找,还得塑造个人英雄形象,就一个字:假!写的内容不是勇斗歹徒就是舍己救人,你要是写一拾金不昧你都不好意思往上交,你说这样的作文得加多少分?(旁白:我觉得怎么着也得加五分),五分?那是起步分,十分!你还别嫌高,还不打折,你得研究老师的改卷心理,那肯给作文加五分的老师,根本就不在乎再多加五分;什么是优秀作文?优秀作文就是只写最假的,不写最好的,所以我写作文的口号是:不求最好,但求最假!

三年级。

我迷恋上了帮派斗争,当时正值香港武侠电视剧盛行,班上无论男女均走火入魔不能自拔,拉帮结伙蔚然成风,随便聚拢几个人就自称什么黑虎帮青龙帮的。

一下课,几大帮派便冲出教室,你追我赶,好不热闹,直到上课铃响再杀回来,直到课堂上还在争论刚才那仗谁胜谁负并谋划下一仗的战斗策略。基本上每个帮派中都有女生,她们可不是充当压寨夫人或拉拉队的脚色,每仗开打,娘子军们冲锋陷阵,好不英勇。

在战斗中我们流行的装扮是将外套披在背上,然后系上领口的口子,跑起来就如同披风一样,搞得个个都象飞贼,有一次某位校领导经过操场看到我们帮派大混战,只见满地披风客四处飞散,跟拍戏似地,最后学校专门召开大会严令禁止这种披风装扮的流行。

我参加那个帮派规模太小,总共才四五个人,正面交锋常常不是其他帮派的对手,所以我们一般采取偷袭,经常在“敌人”上学或者放学的时候从旁边的花坛中突然杀出,打他们个措手不及,一旦对方援兵来了我们就撤,坚决贯彻毛爷爷的游击战术。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我们这样打来闹去并算不上真正意义的打架斗殴,演戏作秀的成分居多,每次开打前都会先念上几段前晚刚刚从电视上学到的台词,虽然难免会有时也会挨上几拳几脚的,但谁都没当回事,偶有被打哭了的,也会遵守江湖规矩,绝不向老师告状,否则就会被帮派清理门户,其他帮派也不会再接纳他,对于大部分积极寻求组织依靠的小学生们来说这无疑生不如死。

四年级。

我开始官运亨通,基本上当过所有可以当过的干部。

小学生有明确细分的干部等级制度,分为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班组长之类的干部是小队长,学习委员级别是中队长,当上班长就是大队长了,这三种职务分别佩带一条杠,两条杠,三条杠的牌牌。

我在班上当的第一个干部是板报委员,也就是早期的宣传委员,主要负责教室后的黑板报。班上起初对于这个职务是小队长还是中队长争论不休,一部分人说是小队长,因为对班级的贡献有限;一部分人说是中队长,板报委员也是个委员,争来争去,搞得很长时间我无杠可带,最后还是老师出面定为中队长,不过这个官实在小了点,一个月才办一次板报,又没什么权,白白挂个两杠充门面。

后来我当上小组长,负责每天收发作业,虽然名义上降了职,但我非常热爱这个工作,一来作业不会做可以抄已经交的本子,二来无聊的时候可以偷看别人的作文,其乐无穷。

再后来我的官越做越大,分别担任过语文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等等。我当过最稀奇的官是器材委员,管理班上的幻灯机,每个星期学校还要召集我们开会,讲解如何妥善保管幻灯机,我总觉得很搞笑,结果一次不小心把灯头摔了,就没再当了。

我最终爬上了班长的位置,带上了梦寐以求的三杠,可惜好景不长,在一起突发事件中我把一个非常讨厌的男生的脑袋打破了,纯属意外,但我事后拒绝道歉,所以被班主任撤了职。

五年级。

我又和小妖精也就是何芸纠缠在了一起。

在一年级第一天上学的时候我就在班上看到了何芸,碍于幼儿园时期的恩怨,我俩几年来没有任何来往。到了小学最后一年,全班座位大调整,何芸变成了我的同桌,这时的她已经不再是幼时妖娆的策巴子,而是出落成人见人爱的小美女了。

刚坐到一起的时候我以为何芸已经变得温柔了许多,结果我再次被假象所迷惑,她骨子里依然还是那个小妖精,不同之处在于现在没有土匪这个姘头来找我麻烦了,于是我便和她较上了劲,屁大一点事也能吵上一天,最后每次都是我认输,这小丫头片子嘴巴太厉害了。有几回我吵输了回家跟妈妈诉苦,妈妈说,不可能,这么漂亮乖巧一个女孩怎么会欺负你。

我吵输得多了,有时急了就动手,小学时的男女相当平等,根本没有男生不准打女生的道德准则,甚至以女生殴打男生居多。有一次我下手重了点,把何芸弄哭了,结果她的姐们,一个身材是我两倍的真正猛女,把我海扁了一顿。令我大为惊奇的是何芸对此居然很过意不去,之后的一个星期她每天带零食来给我吃。

我和何芸也有和平共处的时候,无论之前吵得再凶只要一考试就会变得异常团结,互相帮助屡创佳绩,她的公私分明让我很是佩服。后来有一次我和何芸吵架闹得太狠,老师就把我俩分开了。我和何芸不再是同桌,没有架可吵,写作业考试也失去了好帮手,我感觉非常寂寞,有时下课后我有意无意的在何芸座位旁转来转去,她会很警惕说你想干嘛,我无言以对,便失落的离开了。

小学毕业前夕,班上盛行写同学录,相当于离别留言,何芸也过来找我写,那一瞬间我忽然感到有点悲伤,心想也许以后再也见不到何芸了,十一岁的我还不知情为何物,只是单纯的舍不得一个很好的对手和战友,倘若当时我知道在之后的十多年青春岁月里始终都无法摆脱何芸这个梦魇,不知道是应该开心还是害怕呢。

待续……

2010-5-11 08: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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